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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灌区末级渠系供水价格的通知(阳发改发〔2025〕45号)

发布时间:2025-07-04 14:54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水利和湖泊局: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要求,经联合贵局对灌区末级渠系供水成本的调研,结合第三方评估公司成本测算报告,现对我县富水灌区、金相园灌区、北煞湖灌区、十八折灌区、牧羊湖灌区、绒湖灌区、大堍灌区、长乐园灌区、宝塔湖灌区、中罗灌区、半壁山灌区、太郁灌区、下羊湖灌区、钟家湖灌区、十里湖灌区、马明山灌区、海口灌区、罗北口灌区、青山灌区和小型灌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灌区末级渠农业水价为0.053元/立方米。

2、价格标准执行期间如遇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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