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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新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的通知(阳发改发〔2025〕52号)

发布时间:2025-08-15 09:41 来源: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城发水务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制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覆盖的镇(场、区)水费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定价目录》等规定,经十九届县政府第八十七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综合座谈会及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我县新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镇(场、区)供水(试行)价格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1.92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3.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7.6元/立方米。

二、对已抄表到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水价分为三级,差级为:1:1.5:3,第一、第二、第三水价分别为1.92元/立方米、2.88元/立方米、5.76元/立方米。

三、居民用水(按每户4人)每月用水量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22立方米(含及以下),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2立方米以上至32立方米(含),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2立方米,户籍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持户籍证明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到当地营业厅或县水务公司办理用水申报手续,按每人每月6立方米标准据实增加用水基数。

四、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为2.28元/立方米。

五、对经过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每月免费供水6立方米。

六、本次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镇(场、区):王英镇、陶港镇、白沙镇、半壁山农场、网湖湿地管理区。以上镇区水价从2025年8月13日起试行一年后,按政策启动定价程序。

七、其他后续新纳入的镇(场、区)均参照此文件执行。

八、你公司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价格解释,妥善处理好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和企业门户网站公示各类水价、延伸服务价格、代收费标准,以及文件依据、服务咨询电话、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供水保障能力,保证安全可靠供水。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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