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试行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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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3-00277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县发改局 |
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动态调整县级中介服务清单,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黄石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阳新县发改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阳新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试行版)》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对照修订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完善中介服务遴选方式,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各单位审批部门参照省市两级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向发改局提出制定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通用清单。凡未纳入省、市、县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
附件:阳新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试行版)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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