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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5315 发布日期 2023-01-17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公安局

阳新县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

阳新县公安局2023年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分析、研究本县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对策,部署本县公安工作。

(2)负责本县范围内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法律规定应由公安部门管辖的经济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3)负责本县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骚乱以及治安灾害事故。

(4)依法管理本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分证、人口统计和出入境工作。

(5)依法管理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6)依法监督本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

(7)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8)负责本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对制造、储存、运输、贩卖毒品等涉毒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9)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

(10)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监所安全。

(11)负责本县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管理工作,制定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本县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

(13)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14)负责对本县人民群众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15)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的情报和信息。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 阳新县公安局单位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人员合计806人,其中在职562人,离退休244人;在职人员编制情况:全额财政拨款编制806人、包干(差额)编制0人、自筹编制0人。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预计为28681.3万元,比上年增加8206.3万元,增加了40%。其中,经费拨款11086.3万元,非税收入17595万元。收入增加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2023年度新增公务员绩效奖金,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也提高;二是项目资金增加,随着公安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相应配套项目的支出需求也不断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3 年本年支出28681.3万元,比上年增加8206.3万元,增加了40%。其中:基本支出13370.28万元,占46.6%;项目支出15311.02万元,占53.4%。本年支出构成为:公共安全支出类 28681.3万元。支出增加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2023年度新增公务员绩效奖金,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也提高;二是项目资金增加,随着公安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相应配套项目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 5250.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72.71万元,减少 1.4%。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其中,办公费 166.19 万元、印刷费60 万元、水费67万元、电费 370万元、邮电费23万元、物业管理费250 万元、差旅费 56 万元、维修费94 万元、租赁费 14 万元、会议费3 万元、培训费13 万元、公务接待费27.71 万元、被装购置费 100万元、委托业务费300 万元、工会经费 111.7 万元、福利费 781.5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4.5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 337.87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2.5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 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392.2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27.71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4.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3 年我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2752.0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988.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1725.8 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软件、办公设备、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2691万元,主要是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物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8335.22万 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本级占有房屋面积 25730.44 平方米,现有公务用车88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我局重点项目围绕2023年度总体目标开展,主要包括:圆满完成二十大安保等节会敏感期以及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入开展“全民反诈、全民防诈”工作,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上升势头,加快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劝返,确保不被挂牌整治;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打整治命案、电诈、涉枪涉爆、毒品、跨境网络赌博、养老诈骗、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妨害国(边)境管理、非法集资、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力争发案下降,大要案全破;开展“三非”外国人专项治理,实现预挂牌整治地区摘帽;严格重点行业和危爆物品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深化“一长两员”建设,加强交通秩序整治、隐患排查整改、交通安全宣传,推动新老城区智能交通项目和120个农村地区平交路口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出台更多便企利民举措;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专项行动,整治执法突出问题,提高全警执法能力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健全队伍轮岗交流、职级晋升等管理机制,坚持从严治警,落实暖警惠警工程;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推动辅警队伍改革;深入推进“找堵防”,确保不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和大的群体性事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两案”办理等重点工作。

2023年度项目总体目标是保障本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项目顺利开展。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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