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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阳新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15:37 来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再造工业、奋进百强”战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21〕8号)精神,现启动2022年度阳新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内在产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内实施并完成的技术改造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及效益基本情况,技改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的必要性、购买主要设备及设备使用说明、投入产出效益情况等,内容客观真实,字数控制在3000以内。

2.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核准)证(文件)、设备购置合同及配套基建合同、打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实景照片、设备购置及配套基建清单。

3.发票应为2021年1月1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二)支持智能化升级、绿色化转型、服务化延伸、安全化管控等项目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内实施并完成的智能化升级、绿色化转型、服务化延伸、安全化管控等项目。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及效益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的必要性、投入产出效益情况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2.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签订合同、打款凭证、项目设备及购买服务发票复印件、设备及服务清单。

3.发票应为2021年1月1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项目实施单位到县经信局领取《阳新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按照《阳新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和本次通知要求,形成完整书面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PDF格式一份),上报至县经信局;

(二)现场核实。县经信局对企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完成初审,发现企业提供材料存在虚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三)联合评审。县经信局组织相关单位成员对项目进行评审,相关单位成员包括县经信局、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局、科技局及需要的中介机构等单位专业人员,联合评审组完成评审后,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

(四)政府核定。县经信局按照联合评审意见,形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书面报告县政府予以核定;

(五)项目公示。县政府核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励资金项目分配方案后,在政府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资金发放。对项目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县经信局负责行文并办理相关程序后,县财政局将项目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

四、其他事项

(一)单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在本级预算内享受同类型奖补的不再重复给予扶持;

(二)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县财政局负责监督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的使用。

五、材料申报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科学技术创新股

联系人:明宏图     0714-7320076


附件:阳新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


阳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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