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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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jtysj/2024-00005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部门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普通国、省、县道公路建设、养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参与拟定普通公路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
2.参与编制全县列养公路建设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列养公路的养护计划,指导和检查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
3.参与全县列养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项目咨询论证、项目前期和设计文件审查、行政审批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辅助性工作,参与公路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和后期评价等事项;参与扩建改建及新建普通公路建设的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列养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县列养公路养护管理的评价、考核及全县列养公路的应急事务性工作,组织落实列养公路灾毁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列养公路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及指导工作,参与全县公路交通战备和公路应急保障等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列养公路基础数据库管理,负责国省干线公路路况监测工作,承担全县列养公路路网监控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行监测、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公路系统建设项目、部门预算的编制与实施监管落实,依法管理全县公路国有资产;
6.承担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推广实施、评价考核,为公路、桥梁、隧道等设施及建养项目、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全县公路行业的科技研发和推广;协助完成全县列养公路工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规划、宣传和技术指导承担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业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级)为交通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由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3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分别内设9个股室:办公室、政工股、财务审计股、计划建设股、工程技术股、安全综治股、养护股、科技信息股、路产维护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公路养护中心、公路路政大队、白沙治超站,
工程建设企业分别为通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通畅公司、路兴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通鑫工程监理公司4个独立核算企业机构。
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人员合计873人,其中在职497人,离退休376人;在职人员编制情况:全额财拨编制129人、包干(差额)编制165人、自筹编制203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算为2145.20万元,比上年增加79.4万元,增加(减少)3.84%。其中,经费拨款2145.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845.2万元,非税预算收入3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2024年财政专户预算人员支出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79.4万元,非税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300万元(其中:人员非税预算收入与上年比减少239.34万元、公用非税预算收入与上年比减少60.66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预算2145.20万元,比上年增加79.4万元,增加(减少)3.84%。其中:基本支出2145.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构成为:基本人员支出1995.20万元,占本年支出93%;基本公用支出150万元,占本年支出7%。
支出增加原因:(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79.4万元,主要是2024年财政专户预算人员支出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79.4万元,非税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300万元(其中:人员非税预算收入与上年比减少239.34万元、公用非税预算收入与上年比减少60.66万元)。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2024年预算编制与省补项目预发文件下发时间未同步,所以2024年项目预算未能与基本支出预算同步。
3.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66万元,减少28.79%。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非税预算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00万元;二是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劳务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减少48.66万元,压减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其中,办公费33.4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2.84万元,培训费3.39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5.55万元,福利费13.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31.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主要是公务接待上做至同城无接待、勤俭运转,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同城无接待,确需接待例行工作简餐,2024年度公务接待预算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22.5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务车辆年限较长,各项维护成本逐年增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4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1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了(减少)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货物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超标、不追新、零星采购;
二是工程类根据项目资金来源、可行性、做到无工可、无来源不计划、不立项;
三是不做大型活动及会议,从而避免服务性采购支出。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15万元,主要是考虑到办公电器空调及办公设备等年久老化等原因,安排办公设备及零部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小型办公设备支出;
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2024年预算编制与省补项目预发文件下发时间未同步,所以2024年度工程类政府采购未安排预算支出;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2024年未安排大型活动及会议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占有房屋面积19917.15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现有公务用车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23年期末房屋资产原值766.78万元,房屋建筑面积19917.1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8391.15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526平方米,土地面积为0平方米;单位使用土地面积大部分是分布各乡镇,过去都属于农村集体用,由于多种实际情况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后期确权经费不足此项工作停滞未办。
通用设备:通用设备期末价值105.37万元。
公用及生产车辆:期末价值567.48万元,其中:业务用车5辆,价值93.51万元,生产性用车28车辆,价值473.97万元,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特种车辆2台,分别为洗扫车73万元、清扫车57万元。
专用设备:期末价值1085.87万元,其中:单台100万设备3台,摊铺机1台102.15万元、不停车检测系统1套172.17万元,稀浆封层车1台125.8万元。单台价值40万元设备3台,稳定土拌合机1台47.38万元、压路机1台42万元、振动压路机43万,单台价值50万元设备2台,振动压路机58.5万元、养护清洗车57.42万元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档案: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期末家具用具及装具7.33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公开。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表格为空;
2.2024年我单位预算编制与省补项目预发文件未同步,所以预算9表项目支出表为空;
3.,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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