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4〕49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为142万元,全部发放给出租汽车经营者。阳新县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出租汽车400辆,每辆车补贴3550元,共计发放补助142万元。现将阳新县2023年度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县公共客运事业发展中心,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无意见。监督电话0714-7332675。
附件:阳新县2023年度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明细
阳新县公共客运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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