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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的公告(2025年第001号 )

发布时间:2025-02-18 10:55 来源: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要求,我中心对有效期超过180天未申请换证的247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其从业资格证未收回,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销清单(2025年001号公告)

说明:为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注销清单中从业人员身份证号中部分信息用*代替,具体信息可到县交通运输局市民之家窗口进行查询。

阳新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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