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 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要求,我中心对有效期超过180 天未申请换证的247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 注销,其从业资格证未收回,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注销清单(2025年 第001号公告)
说明:为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注销清单中从业人员身份 证号中部分信息用*代替,具体信息可到县交通运输局市民 之家窗口进行查询。
阳新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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