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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yx_jyj/2023-00053 发布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教育局

阳新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阳新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阳新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教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其统筹协调。

第三条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与方案;会同县财政局编制全县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县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课程教材。负责组织选定中等和初等学校教材。

(五)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工作;组织指导该类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劳动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校外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初中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九)会同上级招生部门管理全县的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十)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变更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申报以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校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及财务核算工作;指导有关学会、研究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

1.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城乡一体化,促进教育公平。

2.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

4.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监督,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全县中小学党建工作和机关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及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抓好党员日常监督、执纪和问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教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其统筹协调。根据阳办文【2019】17号文,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教师管理股(教师培训股)、计划财务审计股(项目建设股)、校外教育管理股(体育卫生艺术股)、基础教育股、教育督导办公室、职业与成人教育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综治信访股、机关党委(政工股)、离退休干部股等股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截至2023年1月1日,县教育局在职公务员18人,退休公务员35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预算收入为411.9万元,比上年增加82.1万元,增长19.93%。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411.9万元,比上年增加82.1万元,增加19.93%。其中:基本支出408.9万元,占总支出的99.27%;项目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拟新进公务员工资及人员正常晋升增资的部分支出。

3.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8.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6万元,减少39.25%。减少原因主要是2023年预算未编列劳务费支出。其中办公费9.55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工会经费3.7万元,福利费2.15万元,其他交通费13.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5%,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6.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6万元,减少5.29%,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了公务接待费,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7.16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减少5.2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接待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3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比上年增长100%。支出变化原因:按照计划调整支出。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包括多功能一体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通用设备:692542.31

3、专用设备:1527070.00

4、文物和陈列品:0

5、图书、档案:0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9741.59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教育督导专项经费项目为持续性项目,总计3万元,主要内容是教育督导评估等差旅费,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教育督导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活动,完成不少于6次评估活动。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专职兼职督学约30人,督导学校约380所,年督导约360人次,质量指标:督导义务教育学校合格率≥95%,评审幼儿园二级及以上占比率≥80%,督导评估幼儿园年检合格率≥90%,时效指标:当年完成督导评估次数≥6;效益指标:学前儿童三年入学率≥85%,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小学学龄人口学率100%,满意度指标:学校师生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3年阳新县 教育局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阳新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教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其统筹协调。

第三条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与方案;会同县财政局编制全县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县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课程教材。负责组织选定中等和初等学校教材。

(五)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工作;组织指导该类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劳动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校外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初中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九)会同上级招生部门管理全县的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十)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变更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籍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申报以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校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及财务核算工作;指导有关学会、研究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

1.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城乡一体化,促进教育公平。

2.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

4.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监督,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全县中小学党建工作和机关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及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抓好党员日常监督、执纪和问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 教育局 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阳新县教育科学研究院、阳新县大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阳新县教师培训服务中心、阳新县电化教育馆、阳新县学校安全和后勤保障中心、阳新县第一中学、阳新县实验高中、阳新县高级中学、阳新县富川中学、阳新县第三中学、阳新县实验中学、阳新县实验小学、阳新县第二实验小学、阳新县第三实验小学、阳新县富川小学、阳新县十里湖小学、阳新县闰光小学、阳新县永兴小学、阳新县奉新小学、阳新县特殊教育学校、阳新县实验幼儿园、阳新县金太阳幼儿园、阳新县桃花泉幼儿园、阳新县兴国镇中心学校、阳新县浮屠镇中心学校、阳新县白沙镇中心学校、阳新县三溪镇中心学校、阳新县王英镇中心学校、阳新县陶港镇中心学校、阳新县木港镇中心学校、阳新县枫林镇中心学校、阳新县富池镇中心学校、阳新县排市镇中心学校、阳新县龙港镇中心学校、阳新县洋港镇中心学校、阳新县黄颡口镇中心学校、阳新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阳新县综合农场学校、阳新县军垦农场中心学校、阳新县荆头山农场学校、阳新县半壁山农场学校。 阳新县教育局 单位性质为 行政单位 。人员编制构成:行政编 18 人、事业编 6676 人、工勤编 5 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预算收入为92391.1万元,比上年减少4435万元,降低4.5%。收入变化原因:1.本年度学生数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2.重大项目的完工导致项目经费减少。其中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53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7075.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92391.1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4435万元,降低4.5%。支出变化原因:1.大型校舍项目减少;2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239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3.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66.6675万元,比上年减少73.91万元,增长15%。支出变化原因:支出增加。 其中教育督导专项费3万元、教研专项经费224万元、招生办费收成本305.4601万元、电教馆费收成本33.2074万元、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1万元、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 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电费0万元、维护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8.6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降低4%。支出变化原因: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了公务接待费。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8.6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降低4%。支出变化原因:进一步压减接待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3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5492万元,比上年增加35491.4万元,增长5915233%。支出变化原因:2022政府采购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624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250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167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97772.24平方米,其中:办公房171282.59平方米;土地面积为0平方米;

2、通用设备:20078(个、台、辆)其中机动车实有数为5辆,价值72.27万元;

3、专用设备:0(台件套),价值0元

4、文物和陈列品:3111(个、件等)

5、图书、档案:577772(本、套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家具、用具168559.31(个、套等);特种动植物9355(个、套等)。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教育督导专项经费项目为持续性项目,总计3万元,主要内容是教育督导评估等差旅费,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教育督导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活动,完成不少于6次评估活动。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专职兼职督学约30人,督导学校约380所,年督导约360人次,质量指标:督导义务教育学校合格率≥95%,评审幼儿园二级及以上占比率≥80%,督导评估幼儿园年检合格率≥90%,时效指标:当年完成督导评估次数≥6;效益指标:学前儿童三年入学率≥85%,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小学学龄人口学率100%,满意度指标:学校师生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 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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