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纠治中小学生课外辅导乱象工作,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我县查处的5起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
阳新县择专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2026年5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阳新县择专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五马坊正街广场旁医药综合楼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MA4F264G11)作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县教育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作出处理: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停止招收学员并予以警告。对举办者进行批评教育,目前已将该机构纳入重点监管“灰名单”,每季度开展“回头看”。
案例二
阳新县(好学教育)周某某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2026年6月13日,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查获周某某在浮屠镇荻田村未经审批擅自组织8名学生开展数学学科类培训。县教育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周某某立即停止办学、全额退还所收费用1.544万元,对举办者予以警告,该点位已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开展“回头看”。
案例三
阳新爱骏电子科技经营部(一起成长空间)超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2026年7月11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阳新爱骏电子科技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22MADP98U644,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城东新区王龙港7号楼东区46号商铺)经营范围仅为电子产品销售,却擅自组织54名学生开展语文、英语学科类培训。县教育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予以警告,目前该场所已关停。
案例四
阳新县俞某某隐匿场所违法开展校外培训。2026年7月11日,执法人员排查发现,俞某某在兴国镇文园综合楼二楼租用隐蔽场地,无办学资质擅自组织6名学生开展学科类辅导。县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处理:责令俞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予以警告。阳新县教育局将该点位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开展“回头看”。
案例五
阳新县小果子书法培训服务部无证开展非学科类培训。2026年7月11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阳新县小果子书法培训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22MAD24MD15K,地址:兴国镇莲花湖大道23号401-402室,经营范围仅含教育咨询、托管服务)未取得非学科类办学许可,擅自开展书法培训。县教育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责令该机构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予以警告,目前该场所已关停。
全县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守法合规经营。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对违规培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致广大家长的温馨提示
近期正值暑期培训高峰期,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向各位家长作出如下提醒:
1.认准“白名单”机构:我县所有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均已纳入“白名单”并在“阳新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凡未在名单内的机构均不具备合法办学资质,请勿选择。
2.缴费务必走监管平台:所有合规机构的课程、收费均已纳入官方监管平台,缴费请通过平台操作,切勿私下转账给机构或个人,避免遭遇“退费难”“卷钱跑路”风险,今年以来我县已为20名举报违规培训的家长追回费用3.9万余元。
3.警惕隐形变异陷阱:凡是打着“托管”“咨询”“非学科”“一对一”“住家教师”“地下室补课”旗号的学科培训,均属违规,不仅教学质量无保障,还存在消防、防疫等重大安全隐患,请勿让孩子参与。
如发现违规培训线索,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县教育局0714-7597612,县文旅局0714-7323216,县科技局0714-7322460,县市场监管局0714-12315,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让我们共同抵制违规培训,为孩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阳新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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