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同意,对违法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关文件进行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止2份地方政策措施类文件
(一)废止2021年5月18日《阳新县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阳新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阳科字〔2021〕2号)文件。
(二)废止2022年1月12日《阳新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阳新县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阳科字〔2022〕1号)文件。
二、有关要求
本通知自2023 年8月7日起施行,凡经公布废止的文件自通知施行之日起不得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阳新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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