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民政局部门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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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5490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县民政局 |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民政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地方性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的规定,负责县域内行政区划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
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福利彩票(中福在线)发行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能转变。县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
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人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民政局部门是一级预算单位,由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8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下设:社会救助中心、殡仪馆、社会福利院、社会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中心、婚姻登记管理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9个机构。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社会救助中心、殡仪馆、社会福利院、社会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中心、婚姻登记管理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算为2254.1万元,比上年增加38.7万元,增加1.75%。其中,经费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按照新的工资标准对人员经费进行了足额保障,并且做实了财编人员的职工职业年金。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预算2254.1万元,比上年增加38.7万元,增加1.75%。其中:基本支出2176.9万元,占总支出的96.5%;项目支出77.2万元,占总支出的3.5%。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54.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支出增加原因:(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8.7万元,主要是按照新的工资标准对人员经费进行了足额保障,并且做实了财编人员的职工职业年金。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9.62万元,减少22.38%。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新增了退休人员,减少了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预算;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22.56万元,印刷费15.34万元,水费1.7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1.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4.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5.6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专用材料费8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8.05万元,福利费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14.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1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加6%。主要是增加了业务接待费,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6.2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加14.8%。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的召开全省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福利托养试点现场会工作,适量预算了接待费用。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4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96.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6.5万元,增加了9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了专用材料的采购。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83.4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类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3.4万元,主要是印刷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占有房屋面积194624.2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2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116.1万元
通用设备:1258.59万元
专用设备277.9万元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档案:
家具用具植物:456.36万元
动植物:15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预算安排了7个项目支出共77.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行政区域界限管理费预算安排5万元,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完成全县、镇、级行政区域界线1:10000比例尺的勘界工作,结合实地勘测,形成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实际走向的勘界协议书及相关图文表等成果资料。产出指标,全面完成所有乡镇级行政区域实地勘察工作,效益指标,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群众95%的满意率。
2、党员困难补助预算安排了9万元,对全县困难的党员进行慰问,通过慰问,体现政府的关怀,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加快建立和谐社会。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3、三老慰问费预算安排了5万元,对县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困难群众进行现金或物质慰问,通过慰问让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困难群众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4,老龄委工作经费预算了5.2万元,对全县80岁以上老人进行政策保障,确保县老龄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高龄老人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保障率达到100%,让全县100%的高龄老人享受到救助政策,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5,依据阳财预发2020年和2021年2号文,减免全市2023年低保、五保、优抚对象28具,冷藏、运尸、消毒、火化等产生费用33万元.21年预算33万,2024年无变动。
6、减免全县2024年无名尸遗体冷藏、运尸、消毒、火化9具产生费用10万元。
7,“城市三无对象生活费”主要是为了用于阳新县社会福利院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护理费和日常开支费用。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阳新县精准扶贫特困人员集中福利供养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让困难群众生命有保障、生存有尊严,生活有希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真正事项“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社会福利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05人,质量指标:对阳新县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05人,涵盖所有符合标准的老人的生活费发放。发放率100%,时效指标:全年对在社会福利院集中特困供养进行生活费发放。并且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指标。
2、效益指标:结果反馈率≥95%;经济效益指标:集中特困供养人员105人按照每人每月952元标准发放金额,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让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群实现集中福利供养,过上幸福生活;对保障城市三无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2022年整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后期我单位将持续关爱城市三无老人,让老人满意度达到10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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