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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09:56 来源:县民政局


各(镇)区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阳新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职责,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拉高标杆、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奋勇争先,努力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民政事业正确发展方向。

2、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民政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职责作用,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3、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强化低保扩围增效。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全方位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实行“快速响应、先行救助”,增强救助时效性。

4、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四大项目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要加强对各镇(区)的业务指导。开展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动态评估力度,鼓励动员生活不能自理对象集中供养。大力推进福利托养,让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低偿或无偿的方式入住供养机构。积极发展政府购买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5、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深入开展金融资产核对工作,为精准识别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现低收入人口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检查,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

三、全方位促进养老服务发展

6、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全年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00张以上(其中护理床位150张)。健全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职能,全面推行失能特困县级集中照护模式,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健全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

7、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1个养老服务综合体、14个以上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和 1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新增5家城乡老年幸福食堂,高标准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引导培育智慧养老“互联网+”新型服务,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力度。推动康复辅具服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

8、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大力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部门联合监管,筑牢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防线。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积极参加省、市两级开展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开展县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养老机构管理,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9、强化儿童精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持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精准化保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加强儿童福利服务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新一轮摸排,甄别监护缺失困境儿童,及时予以救助。继续开设“爱伴童行”助学班,将有就学要求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依法依规开展收养工作,规范收养评估程序,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

10、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召开2023年阳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会议,联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全力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设立镇(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站,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做好县儿童福利院的转型工作。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培训,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度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前预防、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1、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指导村(社区)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常态化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工作,积极发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部门联动。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专项行动。

12、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按照共同缔造活动要求,完成省级治理试点村10个、县级试点治理村20个的创建任务。积极培育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村级社区社会组织5个,社区社会组织10个,切实助力深化基层治理。指导各镇(区)开展积分制管理试点,总结完善积分制管理制度,扩大城乡社区治理积分制试点范围。

13、促进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开展村(居)民议事协商工作指导和督查,对村(居)民议事协商的会议制度建设、代表参与情况、议题落实情况等相关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做好全县村(居)民议事协商工作示范点。按照全县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指导各镇(区)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样板村创建工作,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建设。

六、强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4、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落实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的党建责任,实现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推进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合力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民政部门主管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15、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服务质效,落实“一网通办”。对新申报的社团组织严格审查,对功能近似、业务类似的社团组织一概实行先注销再受理审批的原则,严把入口关。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换届。完善社会组织注销制度,畅通出口。

16、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发展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地方社会组织登记。扩大建设阳新县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优化办公条件,持续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

17、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全面推进信用管理,加强财务监管,继续运用年检、委托第三方审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办法,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表彰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行动,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七、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8、深入开展宣传。积极宣传《地名管理条例》,履行监督职责,推进地名的命名、更名、备案和公告等制度实施,确保我县地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组织专班编写阳新县聚落地名典志,深入挖掘我县聚落地名内涵,进一步宣传、弘扬和传承我县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地名文化保护。

19、规范地名管理。围绕《湖北省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民政厅 省档案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数据库建设,做好档案整理、出版行政区划图、集等工作。继续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及时录入、更新、更正地名信息。对城区主要道路标志牌进行标准化、规范化设置,指导各镇(区)门牌号码编制,规范更新门牌数据和道路标志牌设置。

八、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20、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上级关于救助管理特别是落户安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对滞留超过3个月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落户安置。积极开展救助寻亲服务,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回归稳固工作。继续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和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强化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救助,确保重要时间节点街面无流浪乞讨人员。

21、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推动殡葬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践行普惠性殡葬惠民政策,对火葬人员减免部分基本丧葬费用。持续开展殡葬中介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国土、执法等部门和力督查,持续开展大坟标等难降解材质祭祀用品整治工作和违规公墓整治工作,加大对违规殡葬行业和违规殡葬服务的整治。启动城乡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到2025年60%以上中心村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做好清明节期间平安祭扫工作。

22、加强婚姻管理服务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快完成我县婚姻历史档案扫描上传工作,完善历史档案电子化、信息化,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打好基础。建立婚俗改革长效机制,依托“520、七夕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集体颁证”活动,宣传和倡导文明婚俗。进一步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室功能,提升家庭婚姻辅导业务水平。

23、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政策落实“回头看”。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日常监管,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全部下放至镇(区),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镇(区)的业务指导。

九、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24、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壮大慈善队伍,更新慈善理念,提升慈善队伍能力。建立慈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慈善信息资源交流,拓展慈善项目。全力推动湖北省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医路同行”慈善医疗众筹及“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三个全省联动项目,做好全县统筹和推进,加强项目优秀典型宣传。发展互联网慈善,鼓励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加大慈善组织监管力度。利用网站、媒体等渠道开展“中华慈善日”“湖北慈善周”等慈善宣传,讲好慈善故事,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25、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全县镇(区)社工站运行机制,争取每个社工站配备公益性岗位一至二人,指导镇(区)以社工站为平台,统筹安排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初级)的考前辅导培训,提高我县社会工作者持证比例和专业化水平。

十、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26、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27、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民政系统 “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规范民政行政执法,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定,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民政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政务信息系统服务水平。

28、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开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加大项目谋划和实施推进力度,强化项目库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上级的投资导向,梳理出可争取资金的项目台账;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批复、申报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落地建设。规范统计工作,创新统计日常工作管理机制,加强民政统计分析,助力领导决策。加强平安建设、国家安全、保密管理、新闻宣传、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信访、档案等工作。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强化资金监管,深入推进民政审计改革。

十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9、强化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各个领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30、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围绕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以基层党支部提能强质行动为抓手,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品牌创建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做实党员常态化下沉工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做好发展党员和日常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从政治上思考和提升党建研究水平。

31、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推动党员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内控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牢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32、着力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引导广大民政干部在扛硬活、打硬仗中展现担当作为,努力打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素质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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