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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新县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09:59 来源:县民政局

全县各特困供养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老机构登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加以贯彻执行。

阳新县民政局

2023年1月31日

阳新县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老机构登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阳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困供养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关心、爱护老人,严禁虐待,歧视老人。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阳新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各特困供养机构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各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各特困供养机构安全运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开展业务培训;负责各特困供养机构设施配套、维修、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各特困供养机构入院人员的申请审核、体检评估、登记建档、系统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负责各特困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任命、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各特困供养机构资金预算编制、拨付和审计工作。

第四条 各特困供养机构成立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阳新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党组织和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 院长管理

第五条 实行院长负责制,由院长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目标考核细则,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需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第六条 落实安全管理,严格检查督办。做好特困供养机构人身安全、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大安全管理工作;督办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信息材料,对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 组织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组织护理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细化管护要求,提高全院护理服务质量。

1、新到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老年服务部职工手册内容,并进行测试评估,等级分类提供服务。

2、接收养老护理员后进行业务培训,内容包括: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技能培训。按照《养老护理员基础知识和初级技能》执行。

3、在岗养老护理员应积极参加养老护理员各种知识、技能培训。

4、养老护理员应有职业资格证书,未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要求参加职业资格培训,以便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达到全部持证上岗。

第八条 负责监督部门职工对工作规范、岗位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出修改意见。部门、班组业务工作实施管理和指导。组织每天查房,检查各岗位规范、标准、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差错事故研判分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抽查消防设施设备、监控情况。负责搞好财产物品的登记、保管、使用工作,追查丢失,损失原因和责任,分清各班组人员责任区的划区体系责任到人,包括安全、保洁、绿化、线路保障、事务报备等。

第九条 负责部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负责组织安排院民的检查、评估、入住护理等活动。督导日常事务处理,处理老年人和家属对护理质量提出的投诉,及时沟通、解释、协调、处理、解决投诉和发生的护理纠纷。

第十条 院长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险等部分构成,薪酬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 全县特困供养机构工作人员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模式,入职人员体检、培训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人事档案报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备案;离职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后报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备案。新聘用员工自到职之日起计薪(含五险),离职员工自离职日期生效停薪(含五险)。

第十二条 全县特困供养机构员工管理采用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劳务派遣公司双重管理的模式。

第五章 服务对象

第十三条 特困供养机构主要接收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和符合入住条件的城乡低保户(福利托养对象)。

第十四条 特困供养机构对老人实行入院自愿、离院自由原则。申请入院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及特殊家庭老年人须经中心审核集中供养条件,适合集中供养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入院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和证件(详见附件1)。

第六章 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中心根据本办法对特困供养机构进行百分制考核。院内实行院民包保责任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无欺老、虐老等现象发生,考核结果与全体职工绩效挂钩,院长、副院长及支部委员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职工考核按照特困供养机构服务管理考评制度(试行)进行考核(详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 院长、副院长及支部委员应参加相关培训,具备较强养老服务专业知识。院内应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管理服务技能,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爱老尊老孝老的服务理念。

第十七条 成立院民管理组委会,由智力健全、说话公道、办事认真负责的院民组成,在特困供养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配合做好院民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院民之间的矛盾和关系,反映老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服务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对拒不服从院民管理组委会和特困供养机构管理的院民,办理离院手续解除集中供养。

第十八条 食品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特困供养机构应具有一套完备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及制度,有专人负责院内感染控制。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并及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制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突发事件等相关管理制度、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由县消防支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排查院内消防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消防管理人员取得培训结业证后方可上岗。院内应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及防火灭火预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第七章 日常服务

第二十一条 生活自理人员照料服务(详见附件3-1)

特困供养机构生活自理老人护理标准主要是24小时值班,为老人提供卫生打扫、整理床铺、定期整理饮水机、换洗衣被、督促做好个人卫生、开展娱乐活动,疾病报医、联系家属。

第二十二条 半失能人员照料服务(详见附件3-2)

半失能老人护理标准主要是24小时值班,为老人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床铺、定期整理饮水机、换洗衣被、督促做好个人卫生、开展娱乐活动,送饭到房间、清洗餐具,倒洗脸洗澡水、倒洗便器,疾病报医、联系家属。

第二十三条  失能人员护理工作服务(详见附件3-3)

特困供养机构护理失能老人标准主要是24小时值班,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床铺、定期整理饮水机、换洗衣被、开展娱乐活动,送餐倒水、清洗餐具,协助漱口、洗脸、洗澡、洗头、倒洗便器,观察身体状况、疾病报医、联系家属。

第二十四条 值班管理

(ー)院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换班、擅自脱岗或请人代班,特殊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妥善安排。

2、值班时规范着装,热情礼貌接待院民、来访家属及其他人员。严禁收留外来人员在值班室住宿。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3、按时值班巡查,按照24小时操作程序对服务对象进行服务,严格落实查房制度,出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行政值班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各楼层按铃呼叫时,值班人员应答要及时。

4、按时交接班,接班者需提前30分钟到岗,在接班人员未到没有完成工作交接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交班时必须交接清楚(交班人值班情况、注意事项等),双方签字认可。

5、加强服务对象户外活动管理。服务对象就餐、就医的要有护理人员陪同看护,院内自由活动时间较长的要及时查看掌握情况。

(二)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处置。不得瞒报、虚报信息和问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台账记录。

(三)建立院长外出请假制度。实行逐级请假,院长因病或因事外出一天以上要向中心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向中心主要领导请假。

第二十五条 安全防护

(一)对院民的住房和用具要定期进行检查,严禁在房间内吸烟及使用各种炊具和私自安装取暖电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定期对院民进行防火、防烫、吸烟、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设有医务室的要严格按照药品设专柜存放,应有专人负责。

(四)及时排查消防、照明、报警、取暖、通讯、降温、排污等设施设备问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第八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特困供养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 ,遵守各项财务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特困供养机构统一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一个基本户,单独核算。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进行账务管理。

特困供养机构设一名出纳(兼报账员),按一定标准领取备用金(特困供养机构半个月正常运转的费用),履行报帐职责并负责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月至少报账1 次;设福利院事务室,建立生活费专帐和物资保管台帐。

第二十八条  特困供养机构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收支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元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二十九条 经费管理。各项费用支出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做到报销手续完备。

基本建设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等,必须具有正规发票及附件(包括政府采购手续、合同、验收报告、交易确认书等);支出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 数量、单价、金额、支出事由等要素必须齐全。

日常支出单笔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审批后据实列支。

日常支出及专项支出,单笔支出5000 元—20000元的(不含20000元),报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由审核人和院长签字后支出;单笔支出20000元以上的,经院民管理组委会讨论通过,报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审核并报民政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支出。院民管理组委会讨论要有讨论记录,审核的单证加盖印章。

第三十条 事务室管理。特困供养机构事务室设生活费专帐和物资保管台帐。

院民生活费每月按一定标准以备用金形式借给事务室,日常生活开支纳入生活费专帐管理(包括水电、 燃料、米、油、菜及被服等)。

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自产产品和上级配发物资的进、销、存情况及时登记入帐,严格履行进出库手续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月末报账前,报账员与保管员共同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做到账实相符。按库存物资品名,分期初库存、本月入库、本月出库、期末库存,再具体分数量、单价、金额编制盘存明细表,盘存明细表作为核算库存物资原始凭证的附件。盘存明细表期初、期末金额必须与账面金额相符。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收支管理。鼓励特困供养机构创办农副业生产经营项目,采取承包、租赁、签定目标责任等形式,多渠道增加收入。直接用于院民生活的农产品可参照市场最低价折算,计生产经营收入,同时记院民生活费支出;投入成本与经营收入实行统收统支,严禁负债经营和亏损。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特困供养机构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做到每季度一清理,保证帐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流失。若有财产流失和损坏,由负责人追回或赔偿。

第三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特困供养机构应指派专人管理低值易耗品,建立相应的盘点、交接、处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报废低值易耗品应经财务管理审核程序审批之后,方可报废。

第三十四条 支付管理。特困供养机构支付单笔1000元(含1000元)以上必须转账支付,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特困供养机构结余资金保值增值,只能采取在本开户银行转存定期的方式,严禁将资金转到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十五条 特困供养机构无法取得税务票据支出凭证的管理。特困供养机构日常开支难以开到正规发票,可以使用县民政局统一监制的“阳新县特困供养机构无法取得税务票据支出凭证”进行管理。适用内容包括:

1、特困供养机构食堂日常采买。应有采购物品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日期,将采买人、验货人等签名的原始单据作附件。

2、临时聘请劳务工支出。如特困供养机构房屋、水电维修工等各种临时性质的劳务工支出(500元内),将劳务人领款单据及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

第三十六条 特困供养机构对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全面公开,一般每月一次,公开时间于次月十日前。对院民有疑问的公开内容,由特困供养机构在十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七条 特困供养机构财务接受民政、财政、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

县民政局每年对院民基本生活费开支情况、大额或大件物品购置程序和院民代表参与监督情况、上级主管或业务部门拨入的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社会救助中心对特困供养机构日常财务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及专项资金的安全。

第三十八条 特困供养机构应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和进行会计核算,做到科目详实、帐目清楚。

第三十九条 对人为损坏特困供养机构财产的,由损坏人照价赔偿;属于责任事故损毁特困供养机构财产的,折价赔偿。

第四十条 严禁挤占、借用、挪用、贪污、截留特困供养机构资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用或占有特困供养机构财产。

第四十一条 特困供养机构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抵制违背财经纪律的现象,有权向上级反映和举报单位内部存在的违纪、违规现象和问题。

第四十二条 特困供养机构会计档案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整理和妥善保管。事务室账簿及物资保管账簿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财务人员要加强会计专业知识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增加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自求收支平衡。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制定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1:院民出入院工作流程

一、院民出入院工作流程

批准入院前应对老年人健康进行评估,无重大传染疾病和精神疾病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入院协议书、老人及其家属(监护人)或代理人(机构)基本信息、老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并建立一人一档。未经老人及监护人同意,不得泄露老人及监护人个人信息。

申请程序:

(1)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和城乡低保户(福利托养对象)自愿提出申请。

(2)入院体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根据老人原监护人提供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传染疾病、精神病、体检证明,就相关事项复核检查无误后,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3)调查审核健康档案,确定是否符合入住条件。

(4)入院登记。符合入住条件的,双方签订入院协议,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和城乡低保户(福利托养对象)身份核实后填写入院登记表。

(5)安排房间。根据入住对象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房间。

二、离院流程

特困及特殊家庭老年人不宜继续在特困供养机构居住的,各特困供养机构及时将情况报告中心,由中心协调并通知老年人原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村(居)委会到院为其办理离院或转院手续。

(1)部门通知当班人员。

(2)当班人员协助清理房间物品,确认房间各项物品设施完好无损后,开具《进、离院物品确认单》。

(3)完成与亲属和属地民政办交接手续。

附件2:阳新县特困供养机构服务管理考评制度

(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质量和技能操作规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安全生产考评、服务管理考评和卫生考评。

二、考评方法

1、由各特困供养机构院长组织实施考评,人员由院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院民管理组委会组成考评小组。

2、实行不定期抽查或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考评、

每月一次会议评估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采取查对指纹考勤机打卡记录、监控视频、看工作记录、查现场和听取院民反映等,真实记录评分,做到公平公正。

3、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卫生考评100分,安全生产考评100分,质量管理考评100分。75分以下为不合格,75-85为基本合格,85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三、考评奖惩

1、考评分为不定期检查考评奖惩和年终考评。一月一次考评检查考评包括卫生责任、服务质量、院民满意度;年终考评包括日常考核30%、年终考核70%;每月考评结果在院公示,月考评不合格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自查自纠会议,不合格人员上交一份自查报告,班组负责人给予整改意见,交分管领导保存。      

2、连续三个月考评不合格人员,每人写一份自我检讨,年终考核不合格且超过半年考评不合格的报局党组研究后予以辞退处理。

3、月考评优秀人员每人奖励50元;一季度内考评全部优秀人员每人奖励100元;连续半年考评优秀人员每人奖半年奖200元。

4、年终考核评分标准按优、良、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评定,绩效工资分别按照100%、90%、80%和50%进行发放。

5、中心班子成员对特困供养机构服务管理、安全生产、卫生标准和工作纪律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到当月考评分数。

阳新县特困供养机构考核标准

内容

评  分  标  准

备注

环境卫生

(100分)

1、地面清洁(4分),无杂物未乱堆放(4分),墙面、桌椅无污迹(4分),死角、墙面无灰尘、蛛网(4分),无乱牵乱挂乱贴乱画(4分)等。(合计20分)

按包保责任区分配实行平均计 分

2、床上用品清洁干净、整洁(5分)、无异味(5分),铺设整齐统一(5分)。(合计15分)

3、室内整齐(5分),各类物品分类存放,干净、规范(5分)、无异味(5分)。室外绿化带无明显垃圾(5分)。(合计20分)

4、橱柜等无油渍(2分)、无灰尘(2分)、无异味(2分)、无虫鼠(4分)。开水房、洗衣房整洁有序(5分)。(合计15分)

5、卫生间干净(5分)、整洁(5分)、通风、无异味(5分)。(合计15分)

6、院民穿着干净(5分)、得体、容貌整洁(5分),无异味(5分)。(合计15分)

安全生产

(100分)

1、无违规使用电器和危险物品及乱拉电线,院民未在房间吸烟、房间无剪刀、菜刀等物品。(15分)

2、无漏水、漏电现象(5分)。雨雪天气,有防滑防摔措施(5分)(已上报待维修除外)。(合计10分)

3、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5分)。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合计10分)

4、早中晚巡查到位(10分),记录无缺漏,有时间,有签名(10分)。(合计20分,一次未巡查到位,计0分。工作记录提前记录扣5分。)

5、院民无打架斗殴事件发生(5分),无摔伤(5分)、烫伤(5分)等受伤情况。(合计15分)

6、无院民走失情况发生。(3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服务管理

(100分)

1、挂牌上岗,着装统一(2分),无迟到、早退(2分)、串岗、离岗(2分)、闲聊、打闹(2分)、干私活(2分)等现象。(合计10分)

2、管理有序,责任明确,时刻关注院民动态,讲团结合作,有集体意识。(10分)

3、交接班记录详细清楚,有签名(5分)。院民外出有批条,有事由、地点等记录(5分),长假有联系人及方式,跟踪服务记录(5分)。(合计15分)

4、财物有管理、有记录、无遗失(5分)。报刊勤换,活动室、阅览室常开,规范操作电器及工具(5分)。(共计10分)

5、亲情服务,了解院民心理状况,注重心理疏导,及时合理化解院民矛盾,无投诉,无越级上访,建立交心谈心制度,并做好记录。(15分)

6、无辱骂、虐待、暴力对待院民现象。无唆劝、逼迫、诱使院民闹事、违规违法现象。(20分)

7、接待来访有礼有节(5分),做好院民临终关怀、丧事善后工作(5分)。(合计10分)

8、无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后果及不良影响。(10分)

附件3:日常护理流程  1、自理人员护理流程

时间

服务内容

责任人

6:00-8:00

起床,洗漱。着装整洁适度,仪表干净,床铺整洁,房间无异味。

包保人

8:00-11:30

1、督促老年人洗头、修剪指趾甲、理发、换衣服。做到清洁干净。

2、按护理周程项目服务。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无四害。

3、解决老年人合理化问题。

1、每日上午开展小组活动(组织做操、健身,文娱活动、体育锻炼等),参加社会活动要求有方案,小组活动记录,相片资料,保障安全。

2、与老年人谈心,做好个案记录。

11:30-12:00

提醒老年人按时午餐。

12:00-14:30

提醒老年人午休。保持安静,按时查房,保障老年人安全。

14:30-17:30

1、老年人起床。查看老年人着装整洁适度,整理床铺整洁,无异味。

2、解决老年人合理化问题。

督促老年人擦洗或洗澡。

适当组织文体活动(唱歌、跳舞、书法等).保障老年人安全。

17: 30-19: 00

散步,自由活动。督促老年人注意安全,及时查房。

19: 00-20: 30

组织看新闻联播、电视、读书报、文娱等活动,保障老年人安全。

20: 30-21: 30

1、睡前洗理、督促老年人按时休息。

2、检查设施设备安全,按时查房,人走灯关。

3、解决老年人合理化问题。

21:30-6: 00

按时查房,查看老年人睡眠、安全情况。

服务对象生病及时通知医生和家属、行政值班人员、上报科室。随时观察服务对象思想情况及病人的病情变化。

 2、半失能人员介助护理流程

时 间

服务内容

责任人

6:00-8:00

1、老年人起床,查看着装整洁适度。

2、协助老年人洗漱,保持清洁干净,无异味,保障老年人安全。

3、初步整理床铺,保持干净整洁。

早餐:送饭到居室,保持食品温度,清洗餐具。

包保人

8:00-11:30

1、按护理周程项目服务。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无四害。

2、清洗毛巾、口杯、脸盆、开水瓶等用品。做到清洁干净,消毒。

3、解决老年人合理化问题。

1、协助老年人到室外健身、晒太阳一小时。保障老年人安全。

2、与老年人谈心,做个案记录。

3、组织老年人活动或参加社会活动。

11:30-12:00

中餐:送饭到居室,保持食品温度,清洗餐具并消毒。

12:00-14:30

协助午休。保持安静,按时查房,提供等级护理,保持清洁卫生。

14:30-17:00

1、老年人起床,查看老年人着装,保持着装整洁适度。

2、协助整理床铺,保持整洁。

3、为老年人提供洗漱用水。

4、解决老年人合理化问题

14:30-17:00

组织打牌、下棋、看书报等活动一小时或参加社会活动要求有方案,小组活动记录,相片资料。

17:00-17:30

晚餐:送饭到居室,保持食品温度,清洗餐具并消毒。

17:30-19:00

散步,自由活动。督促老年人安全,及时查房,按照等级护理。

19:00-20:30

组织看新闻联播、看电视、读书报、文娱等活动。保障老年人安全。

20:30-21:30

1、协助睡前洗理、督促老年人按时休息。

2、检查设施设备安全,按时查房,按照等级护理,人走灯关。

3、解决老年人合理化问题。

21:30-6:00

按时查房,查看老年人睡眠、安全情况,按照等级护理,保障老年人安全。

服务对象生病及时通知医生和家属、行政值班人员、上报科室。随时观察服务对象思想情况及病人的病情变化。

3、失能人员介护流程

时间

服务内容及标准

责任人

6:00-8:00

1、护理起床、穿衣、入厕、喂水、洗漱。保障老年人安全。

2、倒洗便桶(盆),室内和走廊初步清洁,无异味。

3、整理床铺,保持干净、干燥、整洁。

4、书写交班记录,交接班。

早餐:到食堂取餐、送餐、温度适宜、清洗餐具。

包保人

8:00-11:30

1、按护理周程项同服务(擦拭等)。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无四害。

2、护理老年人排便、倾倒便桶(盆)并消毒,保障老年人安全。

4、协助老年人洗澡、喝水。

5、清洗毛巾、口杯、脸盆、开水瓶等用品。做到清洁干净,消毒。

6、护理排便、喂水,适当喂水果、点心。保障老年人安全,餐后清洁。

7、督促保洁做好室内和环境卫生。

8、解决老年人合理化问题。

1、与老年人谈心,做个案记录。

2、视天气情况,用轮椅或扶行老年人外出散步、参加活动,晒太阳,保障老年人安全。

11:30-12:00

中餐:取餐、送餐,食品温度适宜,清洗餐具并消毒。

12:00-14:30

护理老年人上床午休。保持安静,按时查房,提供等级护理。

14:30-17:00

1、护理起床、穿衣,保持着装整洁适度。

2、护理老年人排便、喝水等,保障安全。整理床铺、换被污染的衣服、被单,保持床上干净、干燥、整洁。

3、按等级给老年人护理(擦拭等)。保持干净整洁。

4、护理排便、喂水,适当喂水果、点心。保障老年人安全。

5、督促保洁做好室内和环境卫生。

6、解决老年人合理化问题。

17:00-17:30

晚餐:取餐、送餐,温度适宜、清洗餐具并消毒。

17:30-20:30

组织看电视,适当活动。保障老年人注意安全,及时查房,按等级护理。

20:30-21:30

1、护理睡前洗理,老年人按时休息。

2、检查设施设备安全,按时查房,协助老年人大小便,倾倒便桶(盆),按等级护理,人走灯关。

3、解决老年人合理化问题。

21:30-6:00

1、每小时查房,查看老年人睡眠、安全情况,按照等级护理,协助老年人喝水、大小便,倾倒便桶(盆),保障老年人安全。

服务对象生病及时通知医生和家属、行政值班人员、上报科室。随时观察服务对象思想情况及病人的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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