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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王英镇泉丰大道等129条地名命名(更名)事项已于2024年7月16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由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的规定。现对王英镇泉丰大道等129条标准地名进行公告。
附件:阳新县部分道路、居民点命名(更名)表
阳新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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