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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新县民政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 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09:20 来源:县政府部门

阳民政函〔2024〕10号

关于印发《阳新县民政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民政办、各养老机构,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阳新县民政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新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阳新县民政局开展群众身边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安排和县委、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县民政局定于2024年4月至10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工作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部署要求,聚焦养老服务领域、殡葬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聚焦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好集中整治工作,下大力气整治一批重难点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加快奋进全国百强县贡献民政力量。

二、整治重点

(一)养老服务领域

1.公办养老机构非法侵占、骗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物问题。

2.公办养老机构降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标准,克扣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等问题。

3.公办养老机构虚报人数、虚列名目、虚开发票等,套取、骗取财政资金问题。

(二)殡葬领域

1.墓位使用费虚高、殡葬服务和用品乱收费问题。殡葬服务机构未按照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要求,对基本殡葬服务、乡镇级以上公墓实行政府定价,对殡葬重要延伸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其他殡葬服务明码标价的问题。殡葬服务机构超定价收费等问题。

2.公职人员违规入股或经营公墓等问题。对公职人员违规入股或经营公墓的问题线索,全部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实处理。

(三)社会救助领域

1.救助对象认定中优亲厚友等问题。基层工作人员在对象审核认定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办理“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2.救助资金发放管理中截留挪用等问题。基层民政机构或基层工作人员截留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卡(折)代管未进行备案等不规范或未在当月10日前生成发放对象名册等不及时问题。

(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

紧盯局机关存在的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重点纠治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实际盲动硬干、竟相攀比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强制下载推广、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会议“空”“虚”“多”,督查检查要求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做台账留资料、制作学习笔记并频繁通报排名,评比表彰、创建示范过多过频,重复调研、扎堆调研和调研不深入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查摆问题

1.全面自查摸排。围绕整治重点,全面摸排县民政局本级存在的政策不配套、不完备、不及时、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全面摸排梳理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开展自查自纠,查摆是否有违规入股或经营公墓、是否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向基层打招呼,办理“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责任单位:办公室、养老与慈善福利股、儿童与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中心、政工股(机关党委),其他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5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围绕整治重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重点督促公办养老机构2022-2023年度财务管理进行全面审计(已审计的公办机构本次不再审计),对审计指出问题逐步进行分类分析,查找养老服务领城问题线索;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2023年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台账和群众投诉、举报相关问题等情况,对本单位内是否有公职人员违规入股或经营公墓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救助对象认定中优亲厚友问题、救助资金发放管理中截留挪用等问题开展自查。各股室(单位)及时将自查发现的问题清单报县民政局集中整治相应工作专班备案。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股、养老与慈善福利股、儿童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中心;完成时限:7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2.收集问题线索。对整治重点领域2022年1月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舆情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归口建立台账。对外公布集中整治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714-7322335),畅通举报渠道,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运用社会救助系统开展嵌入式数字监督,每月与相关部门开展比对发现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养老与慈善福利股、儿童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中心;完成时限: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3.领导包案下访。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选取一到两个疑难复杂、群众反映强烈、敏感舆情反映的重大问题线索进行“包案”,“带案下访”,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发现问题,纳入清单管理。

责任单位:办公室、养老与慈善福利股、儿童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中心;完成时限:7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二)全面整改问题

4.及时进行整改。对照养老服务领域、殡葬领域、社会救助领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省、市、县级民生实事工作自查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自查问题的整改,全方位、全过程接受县委纪委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办公室、养老与慈善福利股、儿童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中心,其他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7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5.强化问题查处。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抽查审计,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治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消极应付、搞形式主义的,及时进行批评、约谈、通报。对局集中整治各专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不实,被相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股、养老与慈善福利股、儿童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中心、政工股(机关党委);完成时限:8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6.上下联动整改。根据集中整治重点任务,机关相关股室、社会救助中心要加强与各镇(区)民政办的对接联系和工作调研,加强对各镇(区)民政办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主动认领集中整治过程中反映“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包括对上级移交转送基层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加强联动整改整治。结合自查发现问题、审计指出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治。

责任单位:办公室、养老与慈善福利股、儿童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中心;完成时限:10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三)推动系统施治

7.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深化源头治理,认真查找制度机制建设不足和短板,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优化政策供给,加强上下联动,制定相关制度。持续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督促全县殡葬服务机构完成政府定价工作或进入定价程序,持续推行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制。落实救助备案制度,方便各级组织核查。

责任单位:办公室、养老与慈善福利股、儿童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中心;完成时限:10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8.强化党纪学习教育。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在局机关、局属单位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研讨和贯彻落实,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持正面引导,加大对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力度,特别是重要岗位干部的廉洁教育和管理。坚持反面警示,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责任单位;政工股(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7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9.推进省、市、县民生实事。按照省、市、县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工作部署,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项目进行分解,将工作措施落实到项目。定期研判项目进展,开展工作调度,督促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每件实事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办公室、养老与慈善福利股、社会救助中心;完成时限: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10.推动优化行业治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剖析问题根源,查找管理漏洞,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机制。同时,举一反三,主动作为,自上而下检视查找、认真治理民政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端正行业风气。

责任单位:办公室、养老与慈善福利股、儿童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中心;完成时限:10 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工作在县民政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抓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治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传波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名单和主要职责附后)。

(二)建立工作机制。对标省、市民政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画好路线图,明确工作流程,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县民政局工作专班每周梳理工作进展,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局集中整治办每月调度进展情况。局党组双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民政部门和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对发现的问题和偏差及时指导纠正,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局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局党组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局集中整治工作专班适时赴实地开展督导检查,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底考核指标和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综合评估内容。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县集中整治办、省、市民政部门报送集中整治工作进展和好经验、好做法。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把关,避免出现负面舆情,严防“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

(四)力戒形式主义。把力戒形式主义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坚决克服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坚决防止执行政策简单化“一刀切”,多头重复要求基层填表报数、走过场式的频繁检查、简单以资料台账评价工作优劣等形式主义问题。

附件:阳新县民政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


附件

阳新县民政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

组  长:刘会海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传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依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德荣  局党组成员

王红霞  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成  员:张炳华  局办公室负责人

方是军  局规划财务股负责人

周会勇  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

严献金  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负责人

李晓雷  局区划地名股负责人

柯继峰  局儿童和社会事务股负责人

赵  军  局养老与慈善福利股负责人

潘池云  局政工股(机关党委)负责人

石聿坤  局老干股负责人

程  静  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罗  强  县殡仪馆馆长

陈瑞芝  县殡仪馆支部书记

肖  方  县社会救助中心专职副书记

明  亮  县救助管理站站长

王  军  县儿童福利院长(未保中心主任)

马先华  县养老服务中心主任

石海斌  县社会福利院院长

朱利华  县婚姻登记中心主任

肖建刚  县募办主任

董美勇  县慈善总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郑传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立六个工作专班,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一)综合工作专班

主  任:郑传波

副主任:张炳华、方是军、潘池云、肖  方

成  员:胡  艳、陈迪成(联络员)、吴艳红、柯媛媛、肖美芳

主要职责:负责局集中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调研督导、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与县集中整治办、省、市民政部门联络沟通;制定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收集汇总各工作专班开展集中整治情况,报送工作情况;组织相关会议,建立工作台账;统筹调研督导、信息报送工作;起草集中整治相关重要文稿。办公室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信访件的起底,督促责任股室跟踪处置和建立台账;对外公布举报方式,舆情反映问题线索的起底,督促责任股室跟踪处置和建立台账。规划财务股负责配合三个领域专项整治组开展财务有关问题的核查。县社会救助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数据核查,筛选问题线索。

(二)养老服务领域及民生实事工作专班

主  任:张德荣

副主任:赵  军、马先华、石海斌

成  员:贾  涛、肖龙坤(联络员)、冯志亮

主要职责:负责养老领域集中整治和民生实事工作。制定养老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措施,承担养老领域自查排查、检查督查、问题收集处置、行业纠风治乱等工作。制定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落实措施,推动具体落实。

(三)殡葬领域工作专班

主  任:方依志

副主任:柯继峰、罗  强、陈瑞芝

成  员:吴远志(联络员)、黄小园、吴鑫炎

主要职责:负责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制定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措施,承担殡葬领域自查排查、检查督查、问题收集处置、行业纠风治乱等工作。

(四)社会救助领域及民生实事工作专班

主  任:王红霞

副主任:肖  方

成  员:鲁  凡、林  维、宋  超、肖美芳(联络员)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救助领域集中整治和民生实事落实工作。制定社会救助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措施,承担社会救助领域自查排查、检查督查、问题收集处置、行业纠风治乱等工作。制定社会救助领域民生实事落实措施,推动具体落实。

(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安全生产工作专班

主  任:郑传波

副主任:张炳华、潘池云

成  员:胡  艳(联络员)、陈迪成、邢  颖、柯媛媛

主要职责:负责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局直属系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组织局直属系统开展自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促责任科室(单位)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抽查检查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六)问题线索起底处置专班

主  任:王红霞

副主任:潘池云

成  员:邢  颖、柯媛媛(联络员)

主要职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问题线索起底处置和整治工作期间的作风监督。局机关政工股(机关党委)负责汇总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参与重要问题线索的核查以及整治工作的抽查检查工作,对工作搞形式、走过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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