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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新县乡村道路命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09:28 来源:县政府部门

阳地委发〔2024〕2号

关于印发《阳新县乡村道路命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阳新县乡村道路命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地名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新县地名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阳新县乡村道路命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道路命名工作,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能力,全面准确规范乡村地名信息在互联网地图平台标注,提高乡村地区出行导航能力,促进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在互联网上有效宣传推广,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采集整理通村、通组、通居民点、通旅游景点、通革命纪念地、通历史文化遗址等无名乡村道路(不包含国道、省道、县道),对采集整理的乡村道路命名设标,做到应命尽命、应设尽设。

(二)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乡村著名行动”微信小程序和百度地图、高德互联网地图等平台,将乡村道路地名信息全面采集入库,准确规范标注上图,便利乡村百姓出行导航,方便快递进村、山货进城。

三、实施方法

(一)动员部署(2024年7月上旬)

各镇(区)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于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部署、组织培训,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采集整理(2024年7月中下旬)

各镇(区)要积极组织所辖村(社区)认真梳理本村需要命名的乡村无名道路,采集相关信息,填写《拟命名道路信息表》(见附件2)。

(三)申请上报(2024年8月)

1、各村(社区)将收集整理的无名道路进行预命名,填写《申请书》(见附件3)、《乡村道路命名方案表》(见附件4),向所在镇(区)提出申请。

2、各镇(区)收集汇总本级行政区划内相关村(社区)所有申报的道路名称和《拟命名道路信息表》,并对申报名称和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同时递交《申请书》《乡村道路命名方案表》《拟命名道路信息表》。

3、县民政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把关,向社会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审核合格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复后15日内向市人民政府备案(材料径送市民政部门),同时15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告。

(四)维护运用(2024年9月—10月)

1、各镇(区)收到批复后,及时组织道路设标,埋设路牌,县民政局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2、县民政局收到批复后,及时将新增路名录入中国·国家地名信息管理平台。

(五)经验总结(2024年11月—12月)

各镇(区)认真收集整理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特点,暴露出的难点、痛点问题,并做好归纳总结于12月1日前报送县民政局,便于后续工作中推广和解决。

四、乡村道路命名的范围

此次乡村道路命名的主要范围包括:村村通公路,通组(含居民点)、旅游景点、革命纪念地、历史文化遗址、自然保护地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道路。对镇(区)驻地内部道路与国道(省道、县道)重合部分,可视具体情况命名。一条道路跨多个行政村,由多个行政村共同协商命名或由镇区统一命名,一条道路有多个分支,可按道路节点或村级管理线分段命名。需命名的无名道路宽度一般应大于3.5米,长度应大于200米。(对于特殊路段,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命名)

五、乡村道路命名原则

路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此次乡村道路命名通名以“路”为主,镇(区)驻地村内部和其它具有特殊意义的道路可根据规模、性质、特点等使用“街”“巷”作为通名,避免使用“大道”“大街”作为通名。路名的命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

(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四)一般不以人名作路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路名;

(五)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路名;

(六)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路名,严禁冠名;

(七)同一镇级行政区划内,道路名称不应重名;

(八)专名要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

(九)专名字数控制在4个字范围内。

六、路名的书写使用

(一)路名的使用应当标准、规范。

路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作为统一规范,按照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则拼写。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路名为标准地名。标准地名应当符合地名的用字读音审定规范和少数民族语地名、外国语地名汉字译写等规范。

(二)路牌的设置。

1、路牌应设置在路(街、巷)的起止点、交叉口处,起止点之间设置地名标志的数量要适度、合理。

2、路牌以镇(区)为单位,材质、大小、悬挂方式要统一,以《地名标志(GB17733-2008)》作为统一规范,做到美观、大方、醒目、坚固。

3、路牌所需经费,各地一般可由有关村(社区)、镇(区)或县统筹解决。除单位和个人自愿捐助外,不得向群众摊派。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深化“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是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县乡村道路命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地要深刻认识开展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方法路径,突出特点特色。把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发展大局,文化旅游、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二)严格审核,提高质量。县民政局是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的技术指导督导,加强地名信息质量审核把关,对于基层采集的涉密、敏感或不便公开的信息,县民政局在审核中要予以删除或修正,确保采集上图的地名信息准确规范。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采编的地名故事和乡村特色资源宣传文章、图片、视频等资料的审核编辑,避免因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把宣传引导作为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的一项重点,创新宣传内容、宣传载体和方式方法,及时将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和亮点成绩,宣传到基层群众中去,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阳新县乡村道路命名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道路命名信息表(样表)

3、乡村道路命名申请书(样表)

4、乡村道路命名方案表(样表)

附件1

阳新县乡村道路命名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乡村道路名称,加强地名的规范化管理,高质量完成我县乡村道路命名工作,成立阳新县乡村道路命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子荣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正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会海  县民政局局长

胡文省  县文旅局局长

刘学仕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绪胜  县交运局局长

成  员:各镇(区)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张德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和督导各相关单位做好采集整理、申请上报、维护运用等相关工作。

附件2

道路命名信息表(样表)

申报名称

三溪街

类别

乡村道路

汉语拼音

Sānxī Jiē

申报单位

XXX村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

所在地

阳新县XXX镇XXX村

道路基本信息

道路为东西走向,东起与XXX交界处,西止与XXX交界处

长度(米)

1500

宽度(米)

6

其他指标

路面为水泥材质

地名来历及含义

因该条道路两边商铺林立,为集镇主要道路,故名三溪街。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该道路与XXX省道部分重合,途经过XX银行、XX学校。

填写说明:

1、申报名称:填写申报名称的全称(包括专名和通名),规范汉字书写。

2、汉语拼音:按照1984年12月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名拼写;

3、道路基本信息:位置、起讫点、走向、长度、宽度、路面性质。

4、名称来历及含义:主要写名申报名称的意义,以及涉及到各种历史记载、事件传说、文化背景等。

5、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如沿路主要建筑、自然地理实体、历史上著名人物在此居住或活动情况,古迹遗址和其他有纪念意义的事件等。


附件3

乡村道路命名申请书(样表)

XXX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地名委员会印发的《阳新县乡村道路命名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地名命名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拟对我村管理范围内的X条道路申报名称,详见附表。

妥否,请批示。

XX村民委员会(盖章)

2024年X月X日

附件4

乡村道路命名方案表(样表)

序号

申报名称

所在村

道路基本信息

名称来历及含义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1

三溪街(示例)

三溪镇XX村

道路为东西走向,东起与XXX路口,西止与XXX交界处,道路长1500米,宽6米,路面为水泥

因该条道路两边商铺林立,为集镇主要道路,故名三溪街。

该道路沿途经过XX银行、XX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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