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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索引号 000014349/2022-64940 发布日期 2022-08-26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所属机构 县民政局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责任在肩,任重道远,全县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个聚焦”,履行“三基职责”,突出基层党建引领,完善基础民政事业,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积极主动谋新篇、开新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为县域经济“奋进百强”贡献民政力量。

强化基层党建引领

1、做好管党治党引领发展工作一是破冰除旧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聚焦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思想观念陈旧、改革故步自封、工作消极懈怠等问题,重点围绕提升社会救助体系服务、推动绿色殡葬发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拓展城乡养老服务需求等方面,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大创新,从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中汲取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党建引领构建“亲商亲民”营商环境。二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全面总结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党的理论成果转化,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的爱民为民理念贯彻到全年民政工作当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巩固反腐败斗争态势,紧盯民政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重点部门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民政形象。四是加强党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筹划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县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感党恩、跟党走,以伟大建党精神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基本民生保障

2、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数据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体认定标准。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落实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制度,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城乡统筹,逐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均等化。巩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联系帮扶和照料护理机制。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与部门之间的衔接,突出“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提升救助效益。

3、建立低收入人群返贫预警机制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返贫预警机制,将返贫人口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一定时间渐退期,并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的“四类人群”基本生活状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扩大特殊困难人群福利托养范围对符合条件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生活不能自理对象,尊重个人意愿,可集中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坚持量力而行、特困优先;坚持个人自愿、动态管理;坚持“物质+服务”、救助服务多元供给,不断扩大福利托养范围,应养尽养,全面提升特殊困难人群生活品质。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5、做好村(居)委会现代化治理工作继续优化调整城区社区管辖范围,规范化村(居)委会名称变更换牌工作;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奖惩办法等,激发基层队伍工作活力,明确社区减负增效具体内容和保障措施,持续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完善积分制管理制度,扩大城乡社区治理积分制试点范围,激发村(居)民参与社区(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督导村(居)议事协商和村务公开工作,提升村(居)治理服务温度和精度,打造全县议事协商示范点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点;推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力争新建20个,改建20个村(居)综合服务设施场所,为基层自治提供基础保障。

6、推动社会工作和社工服务良性发展在各镇区成立社会工作站,选优配齐工作人员和运营经费;加大社会工作者培训力度,引导社区工作者树立“助人自助”社会工作理念,提高社区工作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实施“五社联动”,开展“爱满荆楚”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培育本土社工机构和专业社工人才,为下一步在全县推广社工服务打好基础。

7、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助力本土社会组织发展。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联合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社工、志愿服务培育发展,实现社区治理资源共享融合发展。  

8、做好区划地名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勘界成果转化,围绕《湖北省行政区域界限勘定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省级验收,并更新全县行政区划图和编制发行镇级界线图。开展地名补查、不规范地名清理、国家地名信息质量建设行动,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规范地名管理。

健全基本社会服务

9、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革创新完成省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任务,农村中心福利院实行县级直管,实行公建民营和服务外包,开展市场化养老服务,充分盘活国有资产;开展《全县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行动》,多措并举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努力打造全省亮点。

10、做好村(居)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完成王忠林省长亲自部署的“十大惠民、四项关爱”行动中两项具体举措——选定11家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选定175户特殊高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满足我县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开展全县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和阳新城区独居老人、高龄困难失能老人定期探访服务。

11、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和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人员经费;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推动各镇区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站,选优配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定期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弱势未成年人开展走访慰问。

12、做好殡葬基本服务完善工作移风易俗积极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提高火化率,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做好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时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县、镇、村三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与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对接,做好阳新县公益性公墓规划布点编制工作。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扩大整治成果。

13、做好婚姻登记提质增效工作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管理,参与“全省通办”试点,推行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分三步将我县建国以来的历史婚姻数据全部上传到“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库”,完成省厅预定工作计划;加强婚姻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倡导良性婚恋观。

14、做好残疾人福利待遇保障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核查,切实加强“两补”对象动态管理,落实县级信息比对机制和每月复核机制;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建立社区康复服务站,满足精神障碍残疾人实际需求。 

完善基础民政事业

15、推动民政基础项目建设(1)积极推动县社会福利院(二期)养护楼项目,争取本年度开工建设。(2)有序推进殡仪馆骨灰堂建设,确保规定时间内完工。(3)尽快启动城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力争年底前开工。(4)殡仪馆工程主体已完工,部分已投入使用,今年完成全部配套设施建设。(4)婚姻登记中心二楼办公区改造升级,争取资金支持,完成“3A”级标准建设。

16、做好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持续在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全县养老机构防控主体责任制;殡仪馆、婚姻登记处、救助站、儿童福利院严防严控、做好日常人员出入管控和消毒消杀,确保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营。积极主动开展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民政服务对象的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将法治意识贯穿到全年民政工作中,不靠人情、不靠关系,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加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普法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民政形象。

17、出台《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0﹞14号)和《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21﹞16号)文件精神,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研究出台符合阳新实际、充满阳新特色的指导性文件,为“十四五”时期的民政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更好的助力阳新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阳新县民政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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