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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设施渔业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7 23:13 来源: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 6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使用2022年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农发办函[2022]246号)的文件精神,下达阳新县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资金675万元、设施渔业建设资金50万元,项目通过先建后补形式开展。经县镇水产部门实地摸排论证、专家评审、主管单位审核等流程,最终确定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主体16家、设施渔业实施主体1家(见附表),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2日,共七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内送交阳新县水产服务中心(阳新县审计局8楼,联系电话:0714-7330660)。

特此公示。

阳新县水产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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