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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4 15:00 来源:县水产服务中心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2023年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186号)文件精神,下达阳新县池塘标椎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资金832万元,项目通过先建后补形式开展。已公示12家,因距离2024年省级尾水治理目标要求面积还有差距,补充3家尾水治理主体,补充面积445亩。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共5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为有利于沟通,请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4-7323660。

阳新县水产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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