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2023年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186号)文件精神,下达阳新县池塘标椎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资金832万元,项目通过先建后补形式开展。已公示12家,因距离2024年省级尾水治理目标要求面积还有差距,补充3家尾水治理主体,补充面积445亩。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共5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为有利于沟通,请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4-7323660。
阳新县水产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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