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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一号文件”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16 18:52 来源: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根据县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有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安排资金100万元,巩固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能力,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湖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阳新枫林站基础设施建设。

二、支持方向及资金安排

(一)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动物疫情排查。安排10万元开展非洲猪瘟等疫情排查,主要由镇(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承担,根据工作量大小安排相关排查工作经费。

2.动物疫病监测。安排10万元开展强制免疫种类动物疫病抗体水平监测,主要用于采购病原抗体检测试剂、仪器设备以及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兽医卫生津贴等。

3.动物卫生监督。安排15万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主要用于全县畜禽屠宰场和畜禽养殖场日常监督指导与管理。

4.业务培训指导。安排15万元开展培训指导工作,主要用于动物疫病流行病原学调查、防控技术培训、畜牧兽医人员下乡督办指导等。

(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安排40万元,用于支持畜禽养殖场开展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择优遴选不超过30个畜禽养殖主体,每个主体奖补不超过2万元。

(三)完善G56线枫林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

安排10万元,用于枫林检查站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确保检查站工作顺利开展。

三、申报条件

1.养殖场选址科学,养殖档案记录规范。

2.养殖场无脏、乱、差现象。

3.养殖场2年内无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4.养殖业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诚信、合法经营,积极配合开展畜牧兽医相关工作。

四、验收公示及资金拨付

1.主体申请。由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自主申报,经镇(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审核把关后,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备案。

2.项目验收。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资金拨付。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主体。

阳新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1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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