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89号)和《阳新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4月16日-4月17日对各镇区申报的实施主体进行了遴选,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4月24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依据,并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张海云;联系电话:15871159303。
附件:阳新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汇总表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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