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2023年湖北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186号)文件精神,结合制定《2023年阳新县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设施渔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按程序对经营主体湖北宏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验收。结合主体项目申报材料和现场验收情况,决定拨付2023年阳新县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设施渔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00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共五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为有利于沟通,请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4-7323660。
特此公示!
阳新县水产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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