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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申报阳新县2023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6393 发布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所属机构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申报阳新县2023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阳新县2023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25

关于组织申报阳新县2023年脱贫地区业特色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72号)和《阳新县2023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阳新县2023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申报范围。聚焦水果、茶叶、中药材、优质稻米、水产、畜禽及畜禽产品、食用油、蔬菜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巩固建设成效,确保特色产业长期稳定发展。

(二)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须为阳新县内合法注册登记1年以上且具备一定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以上(含)重点龙头企业、县级以上(含)示范社(示范农场)或六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

2.申报主体须建立联农带农富农发展机制(带动5以上脱贫户),制度健全、配套设施完善、管理运行规范、生产经营良好,主营产业发展前景好、特色亮产品科技含量高,品牌响、经济效益明显

3.申报主体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3年内不存在违法用地、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设期限20231-20243

二、建设内容

(一)稻米加工企业恒温储藏库建设项目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新建恒温储藏库的优质稻米加工企业,择优选取2家,按照恒温库实际投资金额50%标准予以支持,奖补总额不超过60万元。要求恒温储藏库建设总投资不低于120万元,库容4000吨以上。

)特色产业品牌营销建设项目

1.支持特色农产品销售。对销售我县农产品且销售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阳新本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对销售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择优选取1家,给予一次性支持20万元;对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择优选取2家,按照每家1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销售以阳新本地农产品为主,且在县域内有实体门店。

2.支持品牌营销店创建。对新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直销店,择优选取2家,按照每家6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要求直销店在阳新县城区范围经营,且店面经营面积不低于30㎡,装修及宣传投入12万元以上。

特色产业基地地力改造及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1.采取物化补贴的方式,按照760/吨的标准,统一采购有机肥500吨,支持2000亩特色产业基地实施地力改造

2.采取资金奖补的方式,按每亩400元的标准,支持3000亩产业管理水平较好(成活率高、长势好、病虫害防治率达90%)的水果、茶叶、中药材、蔬菜、水产等特色产业基地实行巩固提升。

(四)龙头企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新建厂房、农业设施和新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且实际投入金额不低于20万的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选取不超过8家企业,按照实际投入金额的40%予以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申报通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并按要求如实以下申报材料至所在镇(区)政府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身份证、种养殖规模图片、土地流转合同、新建内容图片等凭据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银行账号)复印件(物化补贴不需提供);

4.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村盖章确认件)联农带农作为项目是否实施的重要指标,要做到应报尽报

5.物化补贴项目投资概算填无;

6.投资佐证材料;

7.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审计报告;

8.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镇级推荐镇区农业服务中心对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同意,2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专班对镇区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审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专班对项目开展实地勘察、验收。

)公示公开经审核、验收通过的拟奖补项目、奖补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广泛接受公众、社会监督。

)资金兑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由局财务股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结余资金继续用于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工作。2023年度获得农业农村部门资金支持超过8万元的主体,原则上不允许申报龙头企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

(二)加强督办检查。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严肃工作纪律。镇(区)政府分别是农业产业政策性补贴资金核实、推荐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把关,确保本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申报真实准确。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审查把关,认真组织抽查和审核。对虚报、冒领和不符合相关规定领取奖补资金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投资人)3年内申报各类涉农奖补资金资格。

)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五、受理单位及时间

(一)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雪妮联系电话:13659890261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25

附件:

1.阳新县2023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申报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明细表(2023年度)

3.阳新县2023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建设项目验收表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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