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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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1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所属机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22 年阳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针、 政策。
2、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 基金管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统计管理、内控稽核、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工作。
3、负责全县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村副职干部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建 立和管理个人账户、待遇审核及发放、稽核等工作。
4、负责对镇(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指 导。
5、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建立和管理个人账户、待 遇审核及发放、稽核等工作。
6.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 阳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内设 6 个职能股室, 具体包括: 办公室、基金核定股、信息管理股、待遇支付股、财会统计股、稽核股。本单位合计 13 人,
其中全额财拨在职人员 10 人,退休人员 3 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阳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2 年度本级预算总收入 130.40 万元, 比 2021 年相比减少 9.7 万元, 减少 6.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0.40 万元,占比 100%。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减少。
2.预算支出情况:2022 年本年支出 130.40 万元, 比上年减少 9.7 万元, 减少 6.92%。 其中:基本支出 101.90 万元, 占总支出的 78.10%;项目支出 28.50 万元, 占总支出的 21.90%。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0.40 万元, 占本年支出 100%。减少 原因: (1) 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 9.7 万元, 人员退休工资减少; (2) 2022 年项目支出 28.50 万元跟上年一样,没有变化。
3.2022 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 2022 年公用经费为 8 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 5.8 万元, 增加 263.64%。增 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 2 万元、印刷费 0.4 万元、水费 0.4 万元、 电费 1 万元、差旅费 1 万元、维修费 0.8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4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 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 0 万元, 本单位没有相关支出, 所以年初预算并 没有预算,本单位公用经费安排情况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
4、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1 年)》要求, 2022 年我单位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为 0 万元, 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 年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 13.43 万元。其中, 通用设备价值 2.38 万元;家具、 用具 11.05 万元。现有公务用车 0 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项目围绕 2022 年度目标开展。主要包括: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络建设,二 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022 年度项目总体项目是保障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和顺利开展。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因此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为空表。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空表。 3.本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编制政府采购,因此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 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 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 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 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 指具体的采购过程, 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 是一种对公 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 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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