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同城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向我局提出的延续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和法人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号令)第六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3号)第四十八条等规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和法人变更申请。
经营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城东新区杨家湾小区6栋301室
法定代表人:潘喆
经营有效期:2024年8月10日至2029年8月9日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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