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阳海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向我局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申请。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6622585022
法定代表人:冯朝阳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经营地址:阳新县韦源口镇鲤鱼海村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HB020220250006
有效期限:2025年7月17日至2028年7月16日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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