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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申报2021年度阳新县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yx_rsj/2022-00011 发布日期 2022-08-08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所属机构 县人社局

关于申报2021年度阳新县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股室、就业中心、各镇(区)人社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 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 10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和扶持各类群体创业,发挥创业带动效应,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实施阳新县创业项目扶持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企业类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家庭农场类

(四)乡村旅游类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经营主体有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即2016年1月1日后)在阳新县依法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为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正常运营1年以上,规范经营,无违法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符合法律法规、国定相关产业及环保政策要求。

(二)带动周边剩余劳动力就业成效显著或吸纳贫困户创业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或社会公益事业;

(三)在具备(一)至(二)项共同条件下,不同类别的项目需分别具备以下对应条件:

1、企业类:固定资产实际投资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吸纳15人以上就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健全、措施到位;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环保要求。

2、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固定资产 实际投资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吸纳15人以上就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市场前景良好。

3、家庭农场类:有创办家庭农场的章程,实行标准化生产,产品使用或注册品牌:上年底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 吸纳10人以上就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市场前景良好.4、乡村旅游类:固定资产实际资产50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经营项目有规范的标准;吸纳10人以上就业,工作人员经过相应岗前和在职培训,掌握本岗位服务技能、特点和要求。

三、评估认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

参加申报的创业项目向创业所在地镇(区)人社中心申报,由镇(区)人社中心初审后择优进行推荐申报,并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县人社局就业中心。

(二)审查评审

县人社局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参选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实地走访、复查审核等环节,确定优秀业项目予以扶持,并报县政府备案。

(三)集中公示

评选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及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取消资

四、项目申报材料

1、阳新县创业项目扶持申请审批表;

2.项目中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产品成服务,发展规划、创业团队、项目取得的经济牧益及创业带就业等情况介绍);

3.与各类项目中报条件相对应的其他材料(经营单位注册证明材料、法人资格、基本帐户、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员工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资料)。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根据创业项目经营情况和带动就业效应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4-10万元的项目资金扶持。项目资金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项目评审、公示结束后按规定足额|拨付。

(二)服务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创业指导、项目申报、项目融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人社局成立阳新县创业扶持项目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局长卢长林担任组长,副局长洪登前担任副组长,就业股负责人、就业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各人社中心主任为成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准确把握申报条件,深入挖掘典型,认真组织好申报评审工作。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县人社局联系县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建阳新县创业扶持项目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从创业项目经营情况、带动就业能力、创新性等方面综合考评,确保创业项目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充分展示阳新创业创新风采。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对项目评选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各镇(区)要通过上门服务等方式,动员各类优秀创业项目积极申报。评选结果出来后,县级新闻媒体要集中宣传创业项目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充分展示我县创业风采。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

附件:1、阳新县创业项目扶持申请审批表

2、阳新县创业扶持项目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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