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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阳新县2023年稳岗留工促发展助力首季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yx_rsj/2023-00010 发布日期 2023-05-05 发布机构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所属机构 县人社局

关于印发《阳新县2023年稳岗留工促发展助力首季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域内各企业、县就业工作领导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阳新县2023年“稳岗留工促发展助力首季开门红”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新县人民政府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20日


阳新县2023年“稳岗留工促发展助力首季开门红”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 支持我县企业稳工稳产,助力我县一季度开门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 鼓励企业制订春节期间 稳岗留工计划,通过合理安排生产、发放过年红包、组织员工 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留阳就业率。对我县参保规模50人以上 的重点产业链企业,在2023年春节期间(1月21 日 — 2月5日) 组织员工正常上班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由县人社部门按照3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

二 、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积极组织外地员工返岗。 鼓励我县 规上重点产业链企业在春节期间,通过包车等方式积极赴省内、 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组织员工返岗,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最高5万元给予返岗交通补助。

三 、支持企业赴外招工。 对一季度自行赴外开展专场招工 活动的重点产业链企业,按照省外每场次最高2000元、省内市外每场次最高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赴外招工补助。

四、 支持企业稳工稳产。 对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保缴费人 数或企业在岗人数(以工资发放银行流水人数为准)达到2022 年末人数规模的重点产业链企业,按照规模100人以上企业3万元/家、规模20人以上企业1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稳产补助。

五、鼓励企业扩岗扩产。 对超过2022年末用工规模的企业, 在享受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基础上,企业每扩工扩岗1人,且 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工资银行发放流水三个月以上的,按 照500元/人的标准,再给予一次性扩岗扩产补助。同时符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发放。

六、 发放企业吸纳就业奖励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 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 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在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 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七、落实“以工带工”补贴。 对我县企业在职员工介绍务 工人员到本企业就职,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给予500元/人的“以工带工”补贴。

八、 落实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鼓励全县企业春节期间开展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转岗转业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20 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予以企 业补贴;鼓励企业开展新技师培训,对完成培训并取得技能等 级证书的,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的标准, 给予企业新技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新 型学徒制培训备案培养期限一般为1-2年,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

九 、落实实习实训补贴。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学生在我 县工业企业及确有必要研发和公共服务单位,参加实习实训满1 个月(20个工作日)给予实习实训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同一年度累计补贴不超过3个月,补贴标准最高3000元。

十 、落实岗前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录用九类人员,与企业 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 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 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

十 一、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包括 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两年。对吸纳就业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十二、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送工。 对一季度向我 县重点产业链企业送工满5人、且送工人员满足我县新增参保 人员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满3个月按照500元/人的标准,向该机构给予一次性人力资源服务补助。

十三、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 毕业生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2人以上,给予 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对外出务工返乡且首次创业, 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达到2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

十四、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 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规定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十五、 鼓励企业开展用工调剂互助。 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要充分依托“湖北公共招聘网 · 阳新”、 “阳新公共就业”微 信公众号和“阳新县零工驿站”等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 极收集和发布全县重点企业用工余缺信息,搭建全县共享用工 信息服务平台。对一季度调剂用工满1个月的各类企业,按照 200元/人、最高2万元的标准给予调出员工企业一次性用工调 剂补助。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人力资源协会等社会机构发挥 自身职能,协助企业开展用工调剂工作,对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用工调剂的,用工调剂补贴可由第三方机构申领。

十六、 积极落实援企降费稳岗政策。 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 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缓缴 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工伤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到期后,允许参保单位在2023 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十七、建立企业用工包保服务制度。 一 季度,各镇(区)  人社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辖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 工包保服务制度,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生产用工需求。 常态化开展调查摸底和用工监测,动态掌握企业员工在岗、返  岗及需工情况。合理统筹历年就业补助结余资金、2023年就业  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部分可从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十八、 加大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 县就业中心、各镇区人社中心要积极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 调休计划。督促春节期间企业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大 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加强 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上述政策措施除已明确时间期限外,有效期至2023年3月 31日,自2023年1月1日期实施。 一季度,国家、省、市发布新的政策举措高于本通知标准的,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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