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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yx_rsj/2023-00013 发布日期 2023-05-06 发布机构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所属机构 县人社局

关于印发《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人社中心、各相关股室:

《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精 神,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全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根据“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信息采集事项要求, 对全县劳动力就业信息进行摸底,掌握全县劳动力资源总体规  模、就业和技能状况等信息,实现劳动力资源情况动态更新,为开展精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科学研判就业形势提供支撑。

二、 信息采集对象和内容

(一)采集对象:全县劳动力信息采集的对象是本县 ( 男 性 16-59周岁、女性16-49周岁,脱贫劳动力可放宽至64周岁) 有劳动能力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区)且户口在本镇(区)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镇(区)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区)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城外工作学习的人。‍

(二)采集内容:按照《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采集内容包括劳动力基本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技能培训信息和未就业人员就业意愿等。

三、 完成时间

2023年6月底

四、 组织实施

(一)筹备阶段(2023年3月底)

1、动员部署。 印发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 案,召开全县专题和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动员部署适龄劳动力资源采集工作。

2、开展宣传。 大力宣传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 紧迫性和积极意义,争取各镇(区)政府和村(社区)的支持和配合,为顺利开展信息采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人员安排。 各镇(区)人社中心至少要选定1名专职信 息采集员,负责辖区信息采集工作上下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 等工作。每村(社区)组至少选定专职或兼职1人,具体负责 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名单于3月31 日前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指导股。

(二)采集阶段(2023年6月底)

1、采集时间要求

(1)2023年4月底前,各镇(区)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节点,按规定填报《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表》。

(2)2023年5月底前,各镇(区)人社中心汇总所辖行政  村(社区)的数据,形成《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汇总表》(见附件2),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汇总。

(3)2023年6月底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汇总镇 (区)数据并进行核查后,集中导入“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

(4)县人社局要对各镇(区)报送的数据做好进度督导和质量监控,确保2023年6月30日前全量数据入库。

2、信息更新要求

对劳动力资源信息实行季度动态更新。

(1)更新时间。从2023年7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更新劳动力信息的变化情况。

(2)更新内容。 一是对已入库人员,重点做好就业、技能  等相关信息的更新,并对劳动力个人基础信息进行核实。二是  对新成长和尚未入库的劳动力,要按照劳动力信息采集相关要  求进行新增,新增信息的采集要求和首次信息采集的要求一致。 三是对退出劳动力范围的人员要及时更新状态并注明退出原因。

(3)更新程序。信息更新的程序和信息采集一致。

3、信息核查要求

县人社部门对所辖区域内劳动力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 核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数据质量不达标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社局局长任组长,分管 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单位、各镇区人社中心负责人 为成员的阳新县劳动力信息资源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区) 相应成立劳动力信息资源采集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通过考核机制,将劳动力信息采集和入库工作纳入各镇(区)2023年目标考核管理,形成县、镇(区)和村(社区)逐级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保障工作质效。

(三)确保信息安全。 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各镇(区)  要及时将劳动力信息登记表等原始资料,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 统一收集存档。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人员充分认识数据安全和个 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严禁违规透露被调查人的个人信息。对在工作中造成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的人员和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 是人员保障。各镇(区)至少要 确保1名专职、各村(社区)至少1名兼职信息采集员。信息 采集员可从辖区公岗安置人员中择优选用,或通过公岗安置办 法公开选用工作人员。二是经费保障。各镇(区)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经费按信息采集3元/每条(人)办法结算。

附件:1.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表

      2. 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汇总表

附件1:  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表


基本

信息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手机

号码


文化

程度

初中及以下口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及以上

就业信息 (□有变化 无变化)

务农    口入伍   口入学   □退出农村劳动力范围 (若为务农、入伍或入学,则本栏目后续内容无需填报)

就业

方式

单位(企业)就业 灵活就业

政策安置就业 创业其他

就业工种

口普工         口烹饪厨师 口育婴师(月嫂) □砌筑工  口美容美发师   □电焊工

口服装缝纫工   □家政服务员

口叉车工        其他工种

就业

地点

市(州、林区) 县(市、区)

月收入

2000元(含)以下

2000-5000(含)

5000-10000(含)

10000元以上

技能

培训

信息

(□有变化 无变化)

是否接 受过职 业培训

是否

培训

专业

(前一项若否,此项不填写)

掌握

技能

情况

无职业技能

育婴师(月嫂)

美容美发师 服装缝纫工 叉车工

烹饪厨师 砌筑工

电焊工

家政服务员 其他工种

技能等级

无技能等级

初级工

高级工

高级技师

□中级工 技师

是否愿意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培训

□是  □否

未就业人员 就业意愿 (□有变化

无变化)

是否有 就业意

是 否

择业地域 意愿

省外         □省内市(州)外 市(州)内县(区、市)外

县(区、市)内

填表单位: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备注:信息更新时先勾选“有、无变化”,若“无变化”,该栏目后续内容无需填报。

信息采集员:                   采集时间:


附件2:  阳新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汇总表

填表单位:

基本信息

劳动转移信息

就业创业信息

技能培训信息

未就业人员 就业意愿

备注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家庭住址

学历

联系电话

“建档立 卡”标识

是否进 行劳动 力转移

劳动力

转移状

转移就 业区划 代码

转移就 业区域

就业单位 或创办企 业名称

登记月 份

就业时间

就业形式

外出创 业情况

有无培训 意愿

组织培训 部门

有无求 职意愿

求职意向 (工种/ 岗位)

















































































































































































































































填表说明:1、如果“是否进行劳动力转移”选择“是”则“劳动力转移状态”为必填项。

2、 如果“有无培训意愿”选择“有”则“组织培训部门”为必填项。

3、学历是大学请在备注上填写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

4、登记月份是自己创办企业才填写营业执照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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