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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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5673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落实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挂你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12、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送工作。
13、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送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知道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4、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送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5、负责统一管理权限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落实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指导用能单位依法自主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阳新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等认证相关活动监督管理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认可工作。
19、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1、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为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由局机关、1个综合执法大队事业单位及 15个乡镇基层所派出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应急处置和协调股、法规股、综合执法稽查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市场(合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标准化股、(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保护股、科技与信息化股、财务股、督察审计股、机关党委(政工股)、离退休干部股等24个机构。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预计为5614.4万元,比上年比2022年增加 859.7万元,增加15.31%。其中,经费拨款5614.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增加原因:基本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5614.4万元,比上年增加859.7万元,增加15.31%。其中:基本支出4824.4万元,占总支出的85.93%;项目支出790万元,占总支出的14.07%。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4.4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支出增加原因:基本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
(1)2023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859.7万元,主要是拟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和考核奖金及增资相应的支出增加;
(2)2023年项目支出790万元,与2022年一致。
3.局本级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820.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69万元,减少18%。减少原因主要是:费用缩减。其中,包括办公费 50 万元、印刷费 29 万元、咨询费 0 万元、手续费 0 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 21 万元、邮电费 15 万元、物业管理费0 万元、差旅费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维修费20万元、租赁费0 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6.9 万元、公务接待费 16.9 万元、被装购置费0 万元、劳务费182.56万元、工会经费54.77 万元、福利费 31.5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 116.52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6.32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12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5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减少 0.083%,原因是 开源节流。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23辆。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出(境)费,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16.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0.083%,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规模与标准,进一步压减接待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 103.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3年我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67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15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软件、办公设备、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52万元,主要是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公务用车加油、保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印刷费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 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占有房屋面积 6654平方米,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单价100万元的以上专用设备数量为 0,现有公务用车23辆,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食品快车运行费”主要内容是食品快检车的=的日常运转,2023年预算安排21万元。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食品快检车有效运行,农产品快检批次不少于800批次。产出指标:食品快检车数量1辆,农产品快检800批次,快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农产品快检规定时间内完成率100%,食品快检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
效益指标:保障居民食品安全促进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提升。
2.“事业单位办案运行费”主要内容是保障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事业单位办案经费。2023年预算70万元。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落地见效,保障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转。
产出指标:事业单位执法办案数≥30个,案件办结率≥95%,整体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公众满意度≥95%。
效益指标:长期推动公益事业运行,加大保护消费者权益力度。
3.“药械化事务费”主要内容是用于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化妆品监督管理等的支出。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辖区内药械化经营主体监管覆盖率100%,药械化违规违法行为处置率100%。
产出指标:药品案件立案数≥5起,医疗器械案件立案数≥3起,违规违法行为处置率100%,整体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效益指标:药械化经营主体监管覆盖率100%,公众满意度≥95%。
4.“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主要内容是用于除了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列出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行政职能,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筑牢市场监管底线。
产出指标:经费保障基层所数量15个,基层所能力建设同比提升,整体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效益指标:对环境无不良影响,公众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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