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物品招领公告(2025第9号)

发布时间:2025-07-31 16:38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本局接到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二支队阳新大队移送案件通知书,在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二支队阳新大队执法人员的协助配合下,在阳新排市服务区对轻型厢式货车冀A13QT8进行检查,发现中药材(槟榔干果),外包装为白色编织袋包装,包装上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无任何标签标识,数量200件,计6.28吨。司机无法提供该批中药材(槟榔干果)的合法来源及相关合法手续。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中药材(槟榔干果)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通过对承运人询问调查,因货物运送没有详细目的地,货主和买家信息不明,结合现有证据均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合法证明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将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先行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斌、喻保林     联系电话:0714-7339475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红星大道12号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