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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物品招领公告 (2025第14号)

发布时间:2025-09-29 15:49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本局接到阳新县公安局排市派出所移送案件通知书,在阳新县公安局排市派出所执法人员的协助配合下,在杭瑞高速G56阳新县排市服务区对轻型厢式货车辽H7666R车辆进行检查,该车内运载的是纸箱包装的冷冻肉类食品,分别是蹄筋,数量80箱,重量1600kg;百叶,数量111箱,重量2220kg;牛肚,数量238箱,重量4760kg;心管,数量21箱,重量420kg;共计重量9000kg。上述产品包装内外均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动物检疫合格标志,司机不能提供上述冷冻肉类食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相关合法手续。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通过对承运人询问调查,因货物运送没有详细目的地,承运司机不认识货主,货主和买家信息不明,结合现有证据均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合法证明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将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先行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斌、喻保林        联系电话:0714-7339475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红星大道12号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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