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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物品招领公告 (2025年第21号)

发布时间:2025-11-24 16:16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我局接到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通知书。在增益冷链(武汉)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金控长贸国际冷链物流园4号库进行检查,发现该冻库里金达泓速冻鸡爪纸箱包装,每件重量20kg,数量1250件,包装上印有金达泓#速冻鸡爪,商品批号P2512036,数量10*5=50,生产日期2025.7.3,上述速冻鸡爪外包装上均无动物检疫合格标签标识,委托人不能提供该批速冻鸡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相关合法手续。2025年10月2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速冻鸡爪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通过对该批金达泓速冻冻鸡爪委托人进行询问,因委托人联系不上货主,货主信息不明,结合现有证据均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合法证明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将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先行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斌、喻保林        联系电话:0714-7339475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15号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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