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玉湖冷链物流(武汉)有限公司D8-3C05冻库货物进行检查,发现羊胴体516只(抄码计重),外包装为棉纱布、透明塑料袋或无包装,该批羊胴体外包装上无动物检疫合格标签标识且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相关合法手续,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羊胴体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2025年12月11日,本局接到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交办通知书,将该案移交本局处理。2026年1月16日,本局在玉湖冷链物流(武汉)有限公司的协助下,通过称重过磅该批羊胴体重量9.56吨。
通过对该冻库使用人询问调查,其购进的羊胴体是纸箱包装,从未购进上述包装的羊胴体。经查,因货主信息不明,结合现有证据均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合法证明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将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先行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斌、喻保林 联系电话:0714-7339475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15号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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