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明智双语学校使用不合格的餐具的公告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62221 | 发布日期 | 2022-08-17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县明智双语学校使用不合格的餐具(名称:阳新县明智双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0222798764084K,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2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阳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学校使用的不锈钢碗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XC22420222486530457、XC22420222486530452、XC22420222486530451),检验报告(NO:[2022]SP-0357、[2022]SP-0352、[2022]SP-0351)显示当事人中心使用的不锈钢碗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5月12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学校,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的申请。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学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七)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4对当事人学校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10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消毒把关不严;2、管理环节出现漏洞
整改情况:
(一)积极配合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