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品牌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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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62344 | 发布日期 | 2022-08-17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品牌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品牌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办发〔2020〕21号)及《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9〕26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重要论述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改革活县为统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中的基本保障作用和品牌发展的引领作用,提高企业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创建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群体,以品牌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奋力把阳新打造成“制造名都、港口名城、旅游名县、百湖明珠”,开启新时代阳新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二、目标任务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不断提升我县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阳新县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贡献更加明显,为阳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从追求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精品品牌,到2025年,全县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000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20件。
(二)知识产权运用持续推进。在金融机构选择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每年成功办理1-2笔专利或商标质押贷款;到2025年,新增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20家以上。
(三)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全面提升。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重点领域和新兴业态知识产权违法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快速维权援助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实施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以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或技改项目承担企业、上市企业、外向型企业为重点,制定配套推进政策,引导认定国家、省、市、县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行梯级培育支持,选择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小微企业,将知识产权制度融入研发、生产、销售的全过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入选企业给予相应资助。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企业专利“扫零”,为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提供新鲜血液。
(二)实施商标培育运用工程。大力推进“一镇一品一标一产业”品牌战略,引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自主品牌,加快推进农业向“三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转化,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优质特色农产品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提高阳新农业品牌影响力。围绕新港物流园、“仙岛湖”风景区、南市渔歌乡博园、“红色阳新”旅游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产业,引导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品牌示范企业,促进阳新服务业品牌高端发展。引导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绿色产业,提升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知识产权品牌,夯实品牌发展基础,重点支持巨鹏厨具、朗天医药等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三)实施区域品牌创建工程。挖掘阳新境内公共品牌资源和重要商标资源,积极引导和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注册、使用和保护,重点帮扶“阳新枇杷”、“阳新湖蒿”、“阳新鸭”、“阳新狮子头猪”、“阳新柑橘”、“阳新吴茱萸”、“阳新乌啼竹”、“阳新野菊花”、“阳新油面”、“率洲西兰花”、“阳新糯米粉”、“网湖鳙鱼”等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及品牌的推广使用。大力发展具有阳新区域性、独特性的公共品牌。充分发挥公共品牌的区域整合能力和品牌效应,让品牌成为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和企业抢占市场的先机。
(四)实施知识产权运用工程。推进阳新县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促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现普遍化、常态化开展。建立并完善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特点的授信评级、风险评估、审批授权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出独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产品,不断完善业务流程,持续拓展质押融资业务。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等新模式。
(五)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着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大注册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权保护的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行为,对证据充分的假冒专利案件,可采取电话请示、事后补批等灵活方式,当场作出停其假冒行为的决定,增强行政执法的威慑力。着力加强部门联动管理。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动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加强纵向局所联动服务,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行为。建立多元化侵权纠纷化解机制。优化行政司法衔接,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更多的解决争议途径和维权选择,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处,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举证困难的专利侵权案件,可以应专利权人请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通过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方式减轻专利权人的举证负担。
(六)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工程。建立创造激励机制。对通过转让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或自身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进行转化及产业化,产生经济效益的,给予2万元/件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20万元/件奖励,对获得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给予10万元/件奖励;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含外观设计)的单位,分别给予15万、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建立示范激励机制。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省、市、县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鼓励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对完成贯标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建立专利运用转化机制。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和评议,以专利信息资源和专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之中。对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功分别给予2万元、2万元、3万元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推动产业的专利协同运用,培育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新县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品牌培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经信局、商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与旅游局、司法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品牌培育发展、奖励性政策等各项工作任务,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每年组织召开1至2次专题会议,会商研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开展品牌发展的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相关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协调解决品牌培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我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将知识产权发展资金全额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知识产权政策的兑现落地。
(三)落实部门和镇(区)责任。各相关部门、镇(区)
要相应成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品牌培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并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品牌培育发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细化措施、分解落实,采用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方式,加快推进品牌强镇、强区战略实施。
(四)营造文化氛围。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理念,积极营造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宣传,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浓厚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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