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行企业简易注销营业执照“免回收”公告作废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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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60549 | 发布日期 | 2023-08-17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更好地服务企业,推动注销“再提速”。现就在全县市场监管部门推行企业简易注销营业执照“免回收”公告作废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符合简易注销要求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且营业执照无法缴回的。
二、办理程序: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审批完成后,若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无法缴回,登记机关在登记业务系统中操作申明该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可免于回收营业执照正副本,完成后向该企业出具注销通知书。
登记业务系统操作流程:企业登记一辅助功能一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内容填写:该企业已注销、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各单位要严格简易注销营业执照“免回收”公告作废制度的受理范围、条件和程序,认真落实便企服务举措,实现简易注销“一次不用跑”,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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