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推行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改革 提升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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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39957 | 发布日期 | 2026-07-06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文件精神,落实我县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针对市场主体办证流程烦琐、多部门跑腿、材料重复提交等突出问题,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再造证照办理流程,实施高频涉企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改革,助力区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效率意识、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加快审批服务从政府供给型向市场需求型转变,持续深化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改革。
二、改革目标
以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变更—退出”全生命周期服务为核心,依托省政务服务网或市民之家综合业务窗口,打破部门壁垒,重构审批流程;通过“数据赋能、流程再造、系统集成”等措施,全面推行营业执照与相关行政许可的联办(设立)、联变(变更)、联销(注销);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出件、统一发证”等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便企服务;通过“场景式导办、自主性选择、智能型组合、个性化指南、套餐式服务”,实现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大幅压减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跑动次数,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原则
坚持尊重经营主体意愿。凡是在阳经营主体新办、变更和注销经营主体证照,本着自愿原则均可申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办理。原有的各类事项分散办理渠道和模式仍保持不变,不得拒办套餐中的单一事项。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完善政务服务渠道设置
1.证照“一键三联”线下“只进一门”。为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县政府在市民之家市场监管局专区设立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综合专窗,实施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
2.证照“一键三联”线上“一网通办”。随着湖北政务服务网市场监管服务专区的“我要证照联办”不断完善,会推动更多证照高频事项网上办,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二)全面深化审批模式流程再造
1.一次告知:线上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我要证照联办”专区,由申请人自主选择所需办理的业务类型,系统自动组合,形成申请人专属定制的“联办”申办表单,将许可证新办、变更或注销所需条件、材料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线下由跨部门证照“一键三联”综合专窗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所办证照许可事项所需条件、程序和申请材料。
2.一表申请:线上申请的,由申请人根据系统生成的证照联办“联办”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线下至综合专窗申请的,由综合专窗工作人员提供《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综合申请表》,并根据申请人所办理的业务类型点选需要提交的材料交由当事人填写相关信息。
3.一套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和材料互认,“一键三联”事项申请材料平均压减60%以上,实现“一套材料”提交。线上申请人根据系统生成的专属材料清单提供材料,如可从电子证照库中调取材料,则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线下申请的,根据《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综合申请表》点选的材料提交,相关部门所需材料由综合专区工作人员负责在相关部门流转。
4.一窗受理:市民之家设立的“一键三联”综合专窗负责收取申请材料,根据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流程的操作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申请材料分送至相关部门,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的模式。线上申请的由系统即时推送。
5.并联审批:改变原来的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一键三联”事项办理时限整体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或即时办结),最长不得超过过往最长单一部门承诺时间,审批时长整体缩短80%以上。
6.统一出件:相关部门生成的证照由“一键三联”综合专窗打印,或由该窗口的工作人员统一收集至窗口内。
7.统一发证: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EMS快递两种方式领取证照。申请人选择EMS快递方式领取证照的,EMS应在送达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送达回证分送至登记机关和许可部门。
(三)加强高频联办事项清单管理
1.明确事项清单:对照国务院、省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2026年度先后5批次发布的重点事项清单,梳理我县经营主体高频办理的许可事项,经向进驻市民之家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立第一批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2.动态拓展清单: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原则,随着不断地先行先试及湖北政务服务网的优化升级,结合我县行业特点,不断扩展“一键三联”行业范围,动态调整清单事项,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清单管理制度。
(四)不断提升联办政务服务质效
1.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工作人员应该熟知“一键三联”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等服务内容,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
2.建立部门联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根据相关部门对清单内的许可事项的优化或改进,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对综合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让其适时胜任此项工作。
3.推进容缺承诺办理: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经营主体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许可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许可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
4.实行“退必联”指导服务:经营主体在申请办理“一键三联”事项时,若出现材料、程序等不符合规范时,审批人员在退回的同时,必须联系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事宜。
5.推出“告知下一站”指引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开办、变更、注销时,若经营主体经营范围有后置许可且不选择证照联办、联变、联销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一次告知当事人应需要办理的许可事项,必要时出具《经营主体后置许可“下一站”服务提醒单》,实现服务由“被动应答”向“主动前置”转变,一次性告知待办事项、办理渠道、对应窗口及联系方式,实现“办结一项、告知全套、指引全程”,聚焦经营主体准入准营。
五、职责分工
(一)县市场监管局:作为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改革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牵头制定实施方案、事项清单、流程规范;负责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经营许可、医疗器械/药品经营备案等涉市场监管证照联办事项的审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跨部门问题;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工作。
(二)县政数局:负责湖北政务服务网“我要证照联办”专属模块的日常正常运行;牵头打通各部门数据接口,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指导和督促市民之家“一键三联”综合专窗开展此项;牵头组织对此项工作开展日常考核。
(三)县公安局:负责公章刻制备案等证照联办。
(四)县税务局:负责税务备案等证照联办。
(五)县人社局:负责劳务派遣登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经营主体社保登记等证照联办。
(六)县公积金中心:负责公积金涉企事项等证照联办。
(七)县卫健局:负责医疗机构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证照联办。
(八)县医保局:负责经营主体社会保险备案等涉证照联办。
(九)县交运局:负责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证照联办。
(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经营许可等证照联办。
(十一)县城管执法局: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等证照联办。
(十二)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等证照联办。
(十三)县财政局:负责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等证照联办。
(十四)县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联合办理。
(十五)县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等证照联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涉及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阳新县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改革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涉及部门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政务大厅公示、官方公众号、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全方位宣传改革政策、办事流程、改革红利,提升政策知晓覆盖面。
(三)落实承诺制事后核查:对通过容缺承诺受理办理的许可事项,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严格落实发证后30日内现场核查制度,核查合格纳入正常监管,核查不合格依法责令整改、撤销许可,压实主体责任。
(四)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联动各许可主管部门,共享监管数据、共用检查结果、共担监管责任,推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结果互认、联合处置”,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五)健全考核机制:将证照跨部门“一键三联”改革工作纳入各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日常评价和营商环境考核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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