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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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90550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司法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目 录
第一部分 阳新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阳新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阳新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阳新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所属部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受县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县政府地方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各镇区政府及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和廉洁性评估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制审查工作;对县政府重要民商事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县政府政务商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或参与县人大、县政府统一部署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培训、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开展政府法制咨询服务。
3.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协调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对各镇区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承办县直行政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登记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
5.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对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局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11.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本部门机构内设职能股室11个,其中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科技信息股、政治处等。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个。分别为:阳新县司法局驻温州法律援助服务中心、阳新县法律援助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 个。阳新县公证处。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阳新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2,218.0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2,138.94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2.92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77.16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4.9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2,220.99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2,220.99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
30 | 61 | ||||
总计 | 31 | 2,220.99 | 总计 | 62 | 2,220.99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阳新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2,220.99 | 2,218.07 | 2.92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138.94 | 2,136.02 | 2.92 | ||||||
20406 | 司法 | 2,138.94 | 2,136.02 | 2.92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973.04 | 1,970.12 | 2.92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9.96 | 9.96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130.93 | 130.93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5 | 2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7.16 | 77.1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9 | 6.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6.9 | 6.9 | |||||||
20807 | 就业补助 | 20.91 | 20.91 | |||||||
2080704 | 社会保险补贴 | 3.63 | 3.63 | |||||||
2080705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12.02 | 12.02 |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5.27 | 5.27 | |||||||
20808 | 抚恤 | 29.57 | 29.57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9.57 | 29.57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78 | 19.78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78 | 19.78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9 | 4.9 | |||||||
21305 |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 4.9 | 4.9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4.9 | 4.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阳新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2,220.99 | 1,822.22 | 398.77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138.94 | 1,765.97 | 372.97 | |||||
20406 | 司法 | 2,138.94 | 1,765.97 | 372.97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973.04 | 1,765.97 | 207.07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9.96 | 9.96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130.93 | 130.93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5 | 2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7.16 | 56.25 | 20.9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9 | 6.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6.9 | 6.9 | ||||||
20807 | 就业补助 | 20.91 | 20.91 | ||||||
2080704 | 社会保险补贴 | 3.63 | 3.63 | ||||||
2080705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12.02 | 12.02 |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5.27 | 5.27 | ||||||
20808 | 抚恤 | 29.57 | 29.57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9.57 | 29.57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78 | 19.78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78 | 19.78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9 | 4.9 | ||||||
21305 |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 4.9 | 4.9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4.9 | 4.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阳新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218.0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2,136.02 | 2,136.02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77.16 | 77.16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4.9 | 4.9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2,218.07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2,218.07 | 2,218.07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2,218.07 | 总计 | 64 | 2,218.07 | 2,218.0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阳新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2,218.07 | 1,819.30 | 398.77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136.02 | 1,763.05 | 372.97 | ||
20406 | 司法 | 2,136.02 | 1,763.05 | 372.97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970.12 | 1,763.05 | 207.07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9.96 | 9.96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130.93 | 130.93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5 | 2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7.16 | 56.25 | 20.9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9 | 6.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6.9 | 6.9 | |||
20807 | 就业补助 | 20.91 | 20.91 | |||
2080704 | 社会保险补贴 | 3.63 | 3.63 | |||
2080705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12.02 | 12.02 |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5.27 | 5.27 | |||
20808 | 抚恤 | 29.57 | 29.57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29.57 | 29.57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78 | 19.78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78 | 19.78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9 | 4.9 | |||
21305 |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 4.9 | 4.9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4.9 | 4.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阳新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642.74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5.02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34.05 | 30201 | 办公费 | 12.6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36.67 | 30202 | 印刷费 | 8.3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684.35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8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205 | 水费 | 1.32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8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97.93 | 30206 | 电费 | 12.52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8.04 | 30207 | 邮电费 | 3.14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0.66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8.21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9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28 | 30211 | 差旅费 | 6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88.44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13.43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1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1.46 | 30215 | 会议费 | 0.29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1.01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4.98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9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29.57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7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15.26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1.5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17.37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1.2 | 30229 | 福利费 | 5.1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5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72 | ||||||
人员经费合计 | 1,674.2 | 公用经费合计 | 145.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阳新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附注: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阳新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附注: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阳新县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9.50 | 4.50 | 4.50 | 5.00 | 9.48 | 4.50 | 4.50 | 4.9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20.9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1.01万元、505.3万元,增长27%、2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220.9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1.0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奖金改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8.07万元,占本年收入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92万元,占本年收入0.1%。本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收入类科目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20.9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5.3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奖金改革。其中:基本支出1822.22万元,占本年支出82.1%;项目支出398.77万元,占本年支出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本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支出类科目是行政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18.0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9.49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奖金改革。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8.07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99.49万元。增加5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奖金改革。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1.83万元,增长6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奖金改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8.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类)2136.02万元,占96.3%。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7.16万元,占3.5%。主要是用于社保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4.9万元,占0.2%。主要是用于驻村开支。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5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没有拨款。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2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70.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8.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追加预算拨款。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 10万元,支出决算为 9.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0.93 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追加预算拨款。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0 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追加预算拨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 6.9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追加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3 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追加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02 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追加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27 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追加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57 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追加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78 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追加预算拨款。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90 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追加预算拨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的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及维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村、社区、其他单位考察、学习人员等,主要是开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8个,6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4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了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2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89%。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对项目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司法局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与部门目标和职责相符、与“三定方案”相适应;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基本明确合理绩效目标基本合理,项目和资金的实施、管理基本规范有序,产出较好,效益良好,服务对象基本满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9个项目,2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89%。分别为:办案经费支出73万元、法律援助经费支出10万元、驻温州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支出1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支出40万元、公益岗补贴费用40.8万元、普法经费支出13万元、“八五”普法经费10万元、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过渡安置费用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均达到良好,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组意见,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完善预算指标体系。充分总结往年绩效指标运用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根据今年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 2023 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按时高效执行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预期目的。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共有三项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公共法律服务转移支付资金、司法预备费、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
公共法律服务转移支付资金114.9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预备费2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办案支出;中央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等。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按财政部修订后的《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执行。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机构人员和公用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进行普法宣传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在法律社会服务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其他杂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在社会保障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主要包括:就业补助、其他生活救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主要包括:就业补助、其他生活救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主要包括:就业补助、公益岗位、其他生活救济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主要是抚恤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反映乡村振兴扶贫、驻村等工作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附件一、2022年度阳新县司法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维度,简要分析完成的绩效目标和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1)全年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2)管理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3)履职效能得到有效发挥。
(4)履职尽责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5)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2.从绩效创新型指标维度,简要分析创新型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占比。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设置了基本型和创新型两类指标,共42个三级指标,其中创新型指标3个,占比7.14%。
(二)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本年度各项指标基本上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参与绩效评价的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年初预算编制时存在不可预计的因素较多,实际执行进度和预计存在差异,导致预算编制的差异率,另绩效目标的完成涉及各个部门科室,难以控制,影响了整体绩效评价的效果。
(三)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1)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和《阳新县县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单位内部开展整体绩效评价专题培训班,学习《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部门领导对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动员全体干部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改进管理模式,树立绩效意识。
(2)二是优化绩效目标,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单位职责和当年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绩效指标与业务工作保持相对一致,对标省、市对口部门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真实反映部门核心职能和履职效果,全面提升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质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为下年度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提供参照和依据,不断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度阳新县司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党委、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2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22万元,占本年支出82.1%;项目支出398.77万元,占本年支出18%。
当年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扩大“首次不罚”范围;深入推进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和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先行区试点,加强涉企环境整治,打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良好环境,让所有企业安心、舒心、顺心发展;深化平安阳新、法治阳新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全民禁毒、治理电诈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抢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机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
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法律援助合格案件完成800个以上;2、社区矫正监管人数250人以上;3、调解民间纠纷案件3000件以上;4、安置帮教500人以上;5、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年均30场次以上。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和《阳新县县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对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于3月31 日前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1)核实数据。对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 2022年度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2)查阅资料。查阅 2022 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4)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运行成本,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完成值100%。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都达到正常值范围;
2、管理效率,单位规划与县委县政府战略匹配合理,工作计划完整,与中长期计划匹配,重点预算有保障,单位内部项目无重复,立项依据充分规范;
3.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
法律援助合格案件数: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积极维护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8件,完成目标;
调解纠纷案件个数:充分发挥调解员在基层一线密切接触群众的优势,及时排查、调处当地的矛盾纠纷。全年调解案件2928件,完成目标;
社区矫正监管对象:按照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要求,落实学习教育、公益活动等教育矫正工作。年末在册人数258人,完成目标;
安置帮教人数:成立督导专班,对全县分片包保、检查督办。全年新增安置帮教人数801人,完成目标;
普法宣传场次:结合“1+N”主题普法入户宣传活动和每月特殊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法律知识学习,共开展每月学法相关法治知识专题学习会100余场次。法治副校长于9月中下旬在各中小学全面开展“开学第一课”宣传教育,并落实“五个一”(开展一次宪法晨读活动、举办一场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主题班会、制作一期法治宣传专栏、举办一次法治座谈会)活动,共开展相关法治宣讲活动100余场次。完成目标。
4.社会效应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
社会效应目标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方面。其中经济效益通过特殊人群及弱势群体经济损失减少指标反映,本年度特殊人群及弱势群体经济损失减少效果显著,目标达标;社会效益通过增加司法公信力反映,本年度司法公信力增加效果明显,目标达标完成目标。
5.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
可持续发展能力目标包含体制机制改革、人才支撑、科技支撑三方面。其中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服务体制改革成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等指标反映,我单位服务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目标达标;我单位机构、职能、权力、责任、程序法定化,明确事权和相应的支出责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目标达标。
人才支撑通过业务学习与培训完成率、干部队伍体系建设规划情况、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储备率3个指标反映。我单位财务人员2022年多次参加县财政组织的预决算培训、资产管理培训、政府采购培训等业务培训,掌握了预决算、支付系统等软件操作技能,切实提高计财装备人员的业务素养,业务学习与培训完成率达100%,此项指标达标;我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具备科学合理的制度支撑,人才储备规划符合本单位发展需求,干部队伍体系建设规划情况良好,此项指标达标。
科技支撑通过信息化建设情况和技术信息设施设备更新次数2个指标反映,我单位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及管理效能,信息化建设情况良好,此项指标达标;我单位为了保障技术信息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升使用效果,我单位技术信息设施设备更新次数为1次,此项指标达标。
6.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
满意度指标包含服务对象满意度和联系部门满意度两方面。其中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援助对象的满意度指标反映,我单位援助对象的满意度达100%,目标达标;根据调查问卷综合分析联系部门满意率达 100%,目标达标。
(四)存在的其他问题和原因
无
(五)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后,在官方网站上连同部门决算一起进行了公布,并积极改进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股室、二级单位进行绩效知识学习,强化各职能科室的评价责任和预算支出管理意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六)其他佐证材料
无
附件二、阳新县司法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阳新县司法局2022年共设有人民调解经费支出、普法经费支出 、“八五”普法经费、法律援助经费支出、社区矫正经费支出、驻温州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过渡安置费用、公益岗补贴费用、办案经费支出等九个项目。
人民调解经费支出就是在依法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发放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更好地完成调解工作。2022年预算资金10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普法经费支出是在普法宣传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印刷费、普法联系点工作经费等。2022年预算资金13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八五”普法经费就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印刷费、普法联系点工作经费等。2022年预算资金10万元,实际使用9.96万元。
法律援助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购买法律服务项目、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值班补贴、案件补贴等。2022年预算资金10万元,实际使用4.14万元。
社区矫正经费支出是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突发事件处置、购买设备等费用。2022年预算资金40万元,实际使用31.4万元。
驻温州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是给阳新籍外出温州打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经费。2022年预算资金5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过渡安置费是用于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期生活安置补贴。2022年预算资金45万元,实际使用32.76万元。
公益岗补贴费用是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我局2022年共有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和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022年预算资金40.8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办案经费支出是指我局为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办理案件和开展业务工作支出的工作经费。2022年预算资金73万元,实际使用7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人民调解经费支出项目总体目标是保障我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纠纷调解合格率达到98%及以上;阶段性目标是调解民间纠纷案件≥2800起。
普法经费支出项目总体目标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民普法、全民守法;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形成依法治县新格局。
“八五”普法经费项目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阶段性目标是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
法律援助经费支出项目总体目标是保障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依据上级规定对提供法律援助的值班律师按规定发放值班补助等;阶段性目标是维护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社区矫正经费支出项目总体目标是保障并促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阶段性目标是对我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风险评估、突发事件的处理,组织集中学习、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
驻温州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项目总体目标是服务阳新外出温州打工人员,确保外出打工人员中的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阶段性目标是保证驻温州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
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过渡安置费用项目总体目标是体现政府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阶段性目标是对我县刑满释放人员及时发放过渡性生活安置补贴。
公益岗补贴费用项目总体目标是解决贫困户就业困难,巩固稳定脱贫任务,保障补充人员工资;阶段性目标是按政府规定发放补贴。
办案经费支出项目总体目标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保障司法行政正常运行;阶段性目标是法律援助合格案件完成≥800个、调解民间纠纷案件≥2800起、有序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为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运行,对阳新县司法局2022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对项目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司法局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设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长:徐新农 ;副组长:柯武警,马先登,袁永德,潘旭,石文胜;成员:吕宏杰、华永斌、吴志刚、柯素芳、柯剑、张奕芸。2、整理涉及该项目相关报告、请示,资金申拨文件,核实财政资金拨入、拨出情况,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情况,做好绩效自评表填报准备工作。3、评价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自评,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绩效评价等级: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支出按财务规定流程,根据金额大小进行单位自行组织、报采购招投标等。
(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定;实现项目与过程管理有机结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调解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制定印发《阳新县“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充分发挥调解员在基层一线密切接触群众的优势,及时排查、调处当地的矛盾纠纷。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52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896件,预防纠纷291件。二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更加完善。我县县、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网络初步形成,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也日益健全完善。在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我们完成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步换届工作,并将各乡镇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调整文件及人民调解员名单收集汇总。我县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98个,个人调解工作室7个,人民调解员1357人。一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28件,调处成功2883件,调解成功率98.5%,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引发的群体性械斗、非正常死亡、群体性上访等事件。
2、推进法治宣传纵深开展。一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印发《县委、县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二是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定2022年度全县各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实行年度普法责任落实汇报制度,形成督促加落实的良性循环机制。三是组建三支队伍推进普法宣传落地。遴选39名经验丰富、授课能力强的干部组建阳新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到全县各地开展普法宣讲活动。遴选140余名法律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政法干警、工作人员担任全县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已对全县170余家中小学校和县直学校全覆盖式配备。印发《关于印发<阳新县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每个村配备3名“法律明白人”,已配备1100余名。四是多举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法治阳新”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以案释法法治案例、法律解读等法治信息,提供线上法律咨询及法律查询服务,发布相关法治信息100余篇。开通“法治阳新”抖音账号,对阳新优秀法治文化、非遗产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打造阳新法治名片,已发布法治宣传视频30余条,浏览量达20余万次。五是持续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邀请法学专家来我县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学习。结合“1+N”主题普法入户宣传活动和每月特殊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法律知识学习,共开展每月学法相关法治知识专题学习会100余场次。法治副校长于9月中下旬在各中小学全面开展“开学第一课”宣传教育,并落实“五个一”(开展一次宪法晨读活动、举办一场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主题班会、制作一期法治宣传专栏、举办一次法治座谈会)活动,共开展相关法治宣讲活动100余场次。
3、惠民便民,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法援惠民生项目。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积极维护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年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208件,法律援助事项4461项。二是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乡村)、进企业。派执业律师进社区计1152人次,为24个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6209人次。组织64名执业律师深入68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宣传,摸排企业各类矛盾纠纷。四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31家,代理刑事诉讼辩护125起,民事诉讼代理1004件,行政诉讼代理6件,参加公益和社会活动43场次。驻温州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发放宣传物品近2600份,代写法律文书120份,接受法律咨询近700人次;实地普法宣传 31场次,当场受理了农民维权申请共85件,惠及农民工2800人次;为鄂籍务工人员挽回损失400万余元。
4、社区矫正日常管控教育抓严抓实。今年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1人,解除矫正对象239人,组织集中教育1153人次,个别谈话教育896人次,心理辅导359人次,社区服务968人次,手机定位覆盖率100%。
5、全面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大排查、大走访”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立督导专班,对全县分片包保、检查督办。阳新县安置帮教基地于4月29日上午在湖北浙联鞋服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2022年,我县有安置帮教对象3051人,其中五年内监所刑满释放2250人,三年内解除社区矫正801人,重点帮教对象229人,一般帮教对象2822人。
6、保障人员充足。为增加我局工作力量,提高办事效率,2022年我局共有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和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分别在各司法所及股室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维护正常司法行政运行,保障法治建设,通过司法行政加强县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根据2022年收支决算情况进行编制,会同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二是专项资金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按程序拨付的办法管理。三是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成立绩效自评工作专班。
工作保障仍需加强。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公共法律服务补贴经费、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规范化建设有待落实。
六、有关建议
增加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经费支出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73 | 73 | 70 | 10 | 96% | 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73 | 73 | 7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保障司法行政正常运行。 | 法律援助合格案件补贴率100%; 调解民间纠纷案件2928起,调解成功率达98.5%;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率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投入金额 | 73 | 70 | 10 | 9 | 经费压减 | ||||||
指标2: | |||||||||||||
…… | |||||||||||||
社会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社会发展有无不良影响 | 无 | 无 | 5 | 5 | ||||||||
指标2: | |||||||||||||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环境有无负面影响 | 无 | 无 | 5 | 5 | ||||||||
指标2: |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法律援助案件数量 | ≥ 800 | 1208 | 6 | 6 | |||||||
指标2:调解纠纷案件个数 | ≥2800 | 2928 | 6 | 6 | |||||||||
指标3:社区矫正监管对象 | ≥250 | 258 | 6 | 6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法律援助合格案件补贴率 | 100% | 100% | 6 | 6 | ||||||||
指标2:调解纠纷案件成功率 | ≥98% | 98.5% | 6 | 6 | |||||||||
指标3: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率 | 100% | 100% | 6 | 6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使用时间 | 2022.12.31前 | 2022.12.31 | 6 | 6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政府、群众经济纠纷成本减少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5 | 4 | 无法解决所有纠纷,以后会加大调解力度 | ||||||
指标2: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造成经济损失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司法成本降低,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 有力保证 | 有力保证 | 4 | 4 | ||||||||
指标2:公民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实现法治平等 | 保障 | 保障 | 4 | 3 | 无法完全实现法治平等,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指标2: | |||||||||||||
…… | |||||||||||||
总分 | 100 | 96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经费支出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4.14 | 10 | 41% | 8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 | 10 | 4.14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法律援助结案数≥800,依据上级规定对提供法律援助的值班律师按规定发放值班补助。 |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8件,律师值班250天,补贴发放到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投入金额 | 10 | 4.14 | 10 | 8 | 经费压减 | |||||||||||||||||||||||||||||||
社会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社会发展有无不良影响 | 无 | 无 | 7 | 7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环境有无负面影响 | 无 | 无 | 7 | 7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律师值班天数 | ≥200 | 250 | 7 | 7 | ||||||||||||||||||||||||||||||||
指标2:结案数 | ≥ 800 | 1208 | 7 | 7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律师值班率 | 100% | 100% | 7 | 7 | |||||||||||||||||||||||||||||||||
指标2:案件受理及时率 | 100% | 100% | 7 | 7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使用时间 | 2022.12.31前 | 2022.12.31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特殊人群及弱势群体经济损失减少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7 | 6 | 无法减少所有经济损失,以后会加大援助力度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公民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实现法治平等 | 保障 | 保障 | 7 | 6 | 无法完全实现法治平等,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
指标2: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7 | 7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援助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4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驻温州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5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 | 5 | 5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服务阳新外出温州打工人员,确保外出打工人员中的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 | 保障阳新外出温州打工人员合法权益,群众满意度高,资金使用到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投入金额 | 5 | 5 | 10 | 10 | ||||||||||||||||||||||||||||||||
社会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社会发展有无不良影响 | 无 | 无 | 8 | 8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环境有无负面影响 | 无 | 无 | 8 | 8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驻外工作站点 | 1 | 1 | 8 | 8 | ||||||||||||||||||||||||||||||||
指标2:服务人群数量 | ≥ 500 | 700 | 8 | 8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驻外工作站点好评率 | 100% | 100% | 8 | 8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使用时间 | 2022.12.31前 | 2022.12.31 | 8 | 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特殊人群及弱势群体经济损失减少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8 | 6 | 无法减少所有经济损失,以后会加大援助力度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公民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实现法制平等 | 保障 | 保障 | 7 | 6 | 无法完全实现法治平等,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
指标2: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7 | 7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援助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经费支出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 | 10 | 1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我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纠纷调解合格率达到98%及以上, 调解民间纠纷案件≥2800起。 | 全年共调解2928件案件,调解成功2883件,调解成功率达98.5%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投入金额 | 10 | 10 | 10 | 10 | ||||||||||||||||||||||||||||||||
社会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社会发展有无不良影响 | 无 | 无 | 8 | 8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环境有无负面影响 | 无 | 无 | 8 | 8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调解纠纷案件个数 | ≥2800 | 2928 | 8 | 8 | ||||||||||||||||||||||||||||||||
质量指标 | 指标1:调解纠纷案件成功率 | ≥98% | 98.50% | 8 | 8 | |||||||||||||||||||||||||||||||||
指标2:补贴发放率 | 100% | 100.0% | 8 | 8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使用时间 | 2022.12.31前 | 2022.12.31 | 8 | 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政府、群众经济纠纷成本减少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8 | 7 | 无法解决所有纠纷,以后会加大调解力度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公民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实现法制平等 | 有力保证 | 有力保证 | 7 | 6 | 无法完全实现法治平等,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
指标2:保证社会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 有力保证 | 有力保证 | 7 | 6 |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大调解力度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经费支出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40 | 31.4 | 10 | 100% | 8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 | 40 | 31.4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对我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风险评估、突发事件的处理,组织集中学习、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 | 全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1人,解除矫正对象239人,12月底在册258人,监管率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投入金额 | 40 | 31.4 | 10 | 8 | 经费压减 | |||||||||||||||||||||||
社会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社会发展有无不良影响 | 无 | 无 | 8 | 8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环境有无负面影响 | 无 | 无 | 8 | 8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社区矫正监管对象 | ≥250 | 258 | 8 | 8 | ||||||||||||||||||||||||
指标2:集中点检次数 | ≥5 | 10 | 8 | 8 | ||||||||||||||||||||||||||
质量指标 | 指标1: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率 | 100% | 100% | 8 | 8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使用时间 | 2022.12.31前 | 2022.12.31 | 8 | 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造成经济损失减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8 | 8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充分发挥刑罚执行职能,保证社会安全稳定 | 有力保证 | 有力保证 | 7 | 7 | |||||||||||||||||||||||||
指标2:司法成本降低,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 | 有力保证 | 有力保证 | 7 | 7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6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公益岗补贴费用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0.8 | 40.8 | 40.8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8 | 40.8 | 40.8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解决贫困户就业困难,巩固稳定脱贫任务;保障补充人员工资 | 对8个公益性岗位、6个购买服务人员按政府规定发放补贴。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投入金额 | 40.8 | 40.8 | 10 | 10 | ||||||||||||||||||||||||
社会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社会发展有无不良影响 | 无 | 无 | 7 | 7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环境有无负面影响 | 无 | 无 | 7 | 7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公益岗位人数 | 8 | 8 | 7 | 7 | ||||||||||||||||||||||||
指标2:政府雇员 | 6 | 6 | 7 | 7 | ||||||||||||||||||||||||||
质量指标 | 指标1:补贴发放率 | 100% | 100% | 7 | 7 | |||||||||||||||||||||||||
指标2:政府雇员工资发放率 | 100% | 100% | 7 | 7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使用时间 | 2022.12.31前 | 2022.12.31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提高贫困户收入 | 6000元/户 | 6000元/户 | 7 | 7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助力扶贫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促进 | 促进 | 7 | 4 |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大帮扶力度 | ||||||||||||||||||||||||
指标2:保障公益岗、政府雇员生活 | 保障 | 保障 | 7 | 7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普法经费支出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3 | 13 | 13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3 | 13 | 13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基层法治示范点,全民普法、全民守法。 | “无纸化学习”普法考试合格率100%,群众法律意识提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投入金额 | 13 | 13 | 10 | 10 | ||||||||||||||||||||||||
社会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社会发展有无不良影响 | 无 | 无 | 7 | 7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环境有无负面影响 | 无 | 无 | 7 | 7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普法考试次数 | ≥2 | 2 | 7 | 7 | ||||||||||||||||||||||||
指标2:法制宣传活动次数 | ≥30 | 100 | 7 | 7 | ||||||||||||||||||||||||||
指标3:发布宣传视频条数 | ≥20 | 30 | 7 | 7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普法考试合格率 | ≥96% | 100% | 7 | 7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使用时间 | 2022.12.31前 | 2022.12.31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政府、群众经济纠纷成本减少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7 | 6 | 无法解决所有纠纷,以后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力度 | 提高 | 调高 | 7 | 6 | 法治政府建设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 ||||||||||||||||||||||||
指标2:群众法律意识 | 提高 | 提高 | 7 | 6 | 极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以后会加大普法宣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八五”普法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9.96 | 10 | 100% | 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 | 10 | 9.96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全民普法、全民守法 | 群众法律意识提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投入金额 | 10 | 9.96 | 10 | 9 | 经费压减 | |||||||||||||||||||||||
社会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社会发展有无不良影响 | 无 | 无 | 7 | 7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环境有无负面影响 | 无 | 无 | 7 | 7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法制宣传活动次数 | ≥10 | 30 | 7 | 7 | ||||||||||||||||||||||||
指标2:法治副校长个数 | ≥100 | 140 | 7 | 7 | ||||||||||||||||||||||||||
指标3:“法律明白人”数量 | ≥1000 | 1100 | 7 | 7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法治副校长覆盖率 | 100% | 100% | 7 | 7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使用时间 | 2022.12.31前 | 2022.12.31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政府、群众经济纠纷成本减少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7 | 6 | 无法解决所有纠纷,以后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力度 | 加强 | 加强 | 7 | 6 | 法治政府建设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 ||||||||||||||||||||||||
指标2:群众法律意识 | 提高 | 提高 | 7 | 6 | 极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以后会加大普法宣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过渡安置费用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5 | 45 | 32.76 | 10 | 100% | 8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5 | 45 | 32.76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对我县刑满释放人员及时发放过渡性生活安置补贴,体现政府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 全年刑满释放人数为914人,安置帮教率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预算投入金额 | 45 | 32.76 | 10 | 8 | 经费压减 | |||||||||||||||||||||||
社会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社会发展有无不良影响 | 无 | 无 | 8 | 8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指标1:项目对环境有无负面影响 | 无 | 无 | 8 | 8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数 | ≥ 500 | 914 | 8 | 8 | ||||||||||||||||||||||||
指标2:安置补贴发放月数 | 3 | 3 | 8 | 8 | ||||||||||||||||||||||||||
质量指标 | 指标1:生活补贴发放率 | 100% | 100% | 8 | 8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资金使用时间 | 2022.12.31前 | 2022.12.31 | 8 | 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造成经济损失减少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8 | 8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社会稳定、构建法治社会 | 促进 | 促进 | 7 | 7 | |||||||||||||||||||||||||
指标2:体现政府人文关怀,刑释人员过渡生活保障 | 有效 | 有效 | 7 | 7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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