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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2年阳新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7803 发布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县司法局

2022年阳新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阳新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重点领域、保障政策落地、强化基础管理,围绕便企便民持续优化服务,聚焦政策热点加强解读宣传,推动地方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市、县政府的部署,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已被新规定替代、不适用形势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执法部门依法编制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公开工作。持续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公开工作,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开度、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四是主动公开法律服务行业执法检查信息。全年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专栏公示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库录和工作人员名库录及抽查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推送“双公示”信息745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6次。

(二)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不断扩大涉及公众利益调整信息公开。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政策解读、财政信息等法定内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其他重点领域主动信息公开内容贯彻落实到位。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持续提升,针对收信、办理、答复流程进一步规范,做到了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了相关政府信息,保障了申请人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条例》,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推动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2022年新增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及时动态更新信息要闻、热点要闻、基层动态等板块信息,不断提升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和传播力。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累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6篇。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2022年5月开设“法治阳新”抖音号、截止12月31日播放量达到26万余次;加强“法治阳新”微信公众号,全年“法治阳新”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36条。大力鼓励宣传省级微信公众号“湖北掌上12348”,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调联动、同频共振。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网站管理机制,做到资讯类定期更新,文件类及时发布,确保各类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加强对网站错误表述和错链的排查,根据每月网站普查报告进行整改反馈,并做到举一反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4

36

0

47

7

2

2

8

19

2

0

1

3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还不够精细和规范,有些信息未及时发布。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三是培训的范围和效果还需要提升。

  2023年,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有效信息。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多采取视频、图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增多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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