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4号)和《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鄂司发〔2022〕32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建立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赋予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发挥首创精神,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并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
二、工作目标
2023年9月底完成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先行区建设全面工作,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扏法监督问题线索收集机制、案件办理督办工作机制、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与常态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我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组织架构
1.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先行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工作专班由县司法局局长担任组长,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乡镇司法所、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充分调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参与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先行区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2.成立县级行政执法监督局。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后,代表县政府依法行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权,主要承担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镇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制度机制、部署具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等责任。
3.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在乡镇一级,实行“室所联动”(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和司法所联动)监督体系,在乡镇司法所挂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依托司法所设立13个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以司法所人员为主,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法律顾问等参与,主要负责依法协助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问题线索收集机制。
1.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一是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信箱,实现专人值守,确保在第一时间接受投诉和举报;二是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统一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三是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一步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四是在“法治阳新”抖音账号、“法治阳新”微信公众号、“云上阳新”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平台广泛宣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信箱;五是在工业园区、社区、集镇区、企业集中点的醒目位置设立行政执法投诉牌,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信箱扩大知晓范围。
2.拓展问题线索收集方式。一是通过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接受其他机关移送等方式和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在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评查过程中深挖问题线索;二是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机构、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商联、信访等部门以及行政复议机构的问题线索互相通报、沟通与移送;三是加强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机构联动、问题线索互相通报、沟通与移送;四是扩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聘任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重点企业职工、村(社区)干部、离退休人员等人员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包括深入镇区、村(社区)开展线索摸排,及时反馈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参与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和专题调查研究,对投诉举报平台的问题线索开展问效等;五是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微网格”。在村(社区)、重点街区或园区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由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担任网格员,针对联络点范围内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开展监督线索摸排,由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对线索进行处置,落实全方位网格化精准监督,构建“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的监督新模式。
3.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各项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收集来源管理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台账管理,严格工作责任;二是建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受理处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问题线索受理工作方式、问题线索受理的范围、处理问题线索的流程、答复问题线索时限、问题线索办理反馈等;三是落实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领导和承办人员的工作责任、履职责任和保密责任。
4.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按照层级监督和属地监督的要求,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涉及本辖区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及时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不受理的理由。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涉及辖区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研判,形成初核报告,提交县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汇总审核。
(二)案件办理督办机制。按照层级监督和属地监督的要
求,县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监督督办结合工作机制。
1.充实办案力量。邀请公职律师、行政执法监督员、法律顾问等协助行政执法监督业务骨干办案,提升执法监督办案专业化水平,配备监督办案所需人员、设备、车辆等,切实保障案件办理顺利进行。
2.明确办案内容。在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及存在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问题;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落实情况;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保护市场主体财产性权益和经营自主权、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情况;文明执法情况;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情况等。
3.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案件评议、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统计分析、行政执法监督回避、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回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等制度。
4.完善监督方式。广泛采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政执法个案监督、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人大、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监督等方式,对辖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定期进行信息汇集、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平台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监督,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动态监督。督促引导各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开展反馈工作,根据各行政执法单位实际情况,量身制定监督情况反馈表,并围绕投诉举报、问题线索、不足之处、意见建议等方面,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强交流沟通,针对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逐一剖析、督促整改。
5.规范办案程序。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严格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进一步规范受理立案、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处理审批、依法送达、线索移交等程序和文书,形成执法执纪贯通、流程规范的程序体系,实现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标准化,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公信力。
6.强化办案质效。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研判室,对案件线索进行归纳,分类处置,对重点、疑难案件的办理进行集中讨论。实行案件实行分流、交办工作制度,并对交办案件进行督办指导。委托第三方对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实施评估考核,积极接受投诉举报人以及市场主体、舆论媒体、检察机关等层面的监督。并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绩效考核、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重要指标,纳入各单位、监督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机制。以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为抓手、表彰先进、鼓励后进,激活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规范执法的行为自觉、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
1.完善监督考评体系。根据《省司法厅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评价指标》,严格按照本方案落实目标任务,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考评体系,明确考评细则、考评方法,确保“三项机制”落实坚实有力。
2.明确考评主要内容。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五大块:一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制度建设情况,二是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是否有效提升,四是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情况,五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3.强化反馈问题整改。根据考评反馈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建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部门、分管领导、责任人,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整改,对未及时整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报请领导批示后,发布行政执法红黑榜,直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等,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成立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先行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细化任务目标,逐一明确参与单位,全力推动先行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二)开展创建阶段(7月1日—9月25日)。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按照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履行监督职责,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围绕先行区创建目标要求,做到创建工作有具体计划、有阶段目标、有有效措施、有资金支持、有人才支撑,按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先行区创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评估总结阶段(9月25日—10月7日)。认真总结先行区创建工作成效和经验,整理工作台帐,迎接省优化办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三项机制”先行区创建工作是省市县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县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各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被监督对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三项机制”先行区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三项机制”组织实施工作,认真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县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各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把握工作原则和任务要求,压实责任链条,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勇于探索创新,切实通过创建工作,发挥好指导与监督的作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和质量。
(三)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落实创建工作所需人员、装备、经费及信息系统等保障措施,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适当的行政执法监督经费保障机制。县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干部培训、培养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推行“三项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及时曝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例,为全面推行“三项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另外,各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择优向领导小组报送创建工作信息简讯,领导小组将各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推行工作的宣传成效作为年度法治考核日常工作的加分依据。
阳新县司法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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