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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0 09:40 来源:中共阳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各镇区(管理处)党(工)委,县直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全县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中共阳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关于开展全县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活动,进一步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委依法治县办决定开展全县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督察。现结合我县实际,就相关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排查整治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积极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司法环境,切实增强企业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为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阳新、法治阳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督察内容

(一)涉企行政审批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主要包括拖延超时办理、违规收费、违法设置审批障碍、审批标准不统一、审批信息不公开等问题;程序复杂、多头审批,该取消的许可、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的许可条件、程序不减,该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不推行等问题;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业务能力及服务态度差、信访无回复等问题。

(二)涉企执法中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执行不到位、执行难;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落实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执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不听取陈述申辩,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三)涉企执法中不公正、趋利性、随意性、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乱摊派乱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乱罚款、以罚代管、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涉企执法检查频次过高,多头检查、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司法公信力不高等问题。主要包括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涉企信访突出,涉企案件久拖不结、久办未果;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不够,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惩处打击不力;涉企案件执行难,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司法环境不优,法律服务不到位、滥用强制手段、办案不透明;司法腐败、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五)政府不诚信等问题。主要包括“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违约失信问题,党政机关拖欠企业合同账款、工程款项;惠企政策落实不力;暗箱操作、政府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三、督察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24年8月20日前)

1.公布举报方式。各相关单位要在办事服务大厅、门户网站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拓宽监督渠道。

2.通过执法案卷自查。各相关单位要对近一年所办涉企行政执法案卷的全面检查,在前期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基础上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重点进行“三看”,即看法律事实是否清楚、准确、客观,看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适当,看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到位。

3.通过行政复议诉讼、检察建议案件自查。凡是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撤销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复议诉讼裁判机关协调结案的案件以及检察建议案件,一律要认真梳理数量、内容,查找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

4.通过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自查。对近一年与本单位执法工作有关的信访投诉件、新闻舆论批评报道等进行认真梳理,检查信访案件和新闻舆论监督中是否涉及突出执法问题。

5.通过司法案件自查。县法院、县检察院要积极开展涉企案件清查工作,针对信访突出、久拖不决、久拖未果、执行问题等深入开展自查,分析原因,了解症结,检查是否涉及司法突出问题。

6.通过政府诚信方面自查。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政府合同履约情况,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涉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查找是否存在突出问题。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2023年以来上述督察内容及自查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报告于2024年8月20日前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办。

第二阶段:实地督察(2024年9月10日前)

县委依法治县办组建督察组,对各相关单位开展实地督察。对自查不认真、敷衍应付,以及查找零问题、群众或企业反映强烈的单位实施重点督察。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确保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实地督察坚持问题导向,以个别访谈、暗访抽查、调查走访为主,查阅台账为辅的方式开展。督察结束后,各督察组形成督察总结报告、问题清单和督察正、反典型案例,于2024年9月10日前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办。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2024年9月20日前)。

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向被督察单位反馈督察问题和整改意见,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和正面案例,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整改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要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问题整治到位、漏洞堵塞到位、机制优化到位。整改情况报告于2024年9月15日前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督察是深入推进法治阳新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查找问题,切实整改问题,严格按时间步骤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取得良好效果。

(二)注重整改实效。针对法治督察中所通报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扎实抓好整改。要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好机制完善、建章立制等工作,尽快补齐制度短板,不断巩固督察成果。

(三)严格督察纪律。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力,以及在督察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欺上瞒下的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察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纪律,轻车简从。要严格保密纪律,严格请示汇报。实地督察期间要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不参与同督察无关的活动,不受理无关的来信来电。被督察单位要认真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如实反映情况。

联系人:方燕飞 刘元知     联系电话:7352112

邮  箱:yx7352112@163.com

附件:1.全县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督察自查单位名单

2.XX单位关于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自查报告

附件1

全县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督察自查单位名单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政数局、县民宗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大队、县残联、网湖湿地管理局

经济开发区、城东管理区、兴国镇、富池镇、白沙镇、浮屠镇、木港镇、枫林镇、排市镇、陶港镇、黄颡口镇、三溪镇、王英镇、龙港镇、洋港镇

附件2

XX单位关于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自查报告

(模板)

一、基本情况

(一).......

(二).......

(三).......

二、存在的问题

1.......

2.......

3.......

三、下一步打算

备注:各相关单位根据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这一主题,围绕执法案卷、行政复议诉讼、检察建议、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司法案件、政府诚信等方面,条目式列举基本情况。

(单位法治督察工作联络员: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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