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在全县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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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97428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县司法局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县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县政府文件清理范围对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阳新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9年12月31日印发)中列明的继续有效的和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此后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县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镇、场(区)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职责
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件,由起草或者实施部门负责清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县司法局汇总审核,经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对外公布。
(二)县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设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设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三)镇、场(区)负责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清理重点
(一)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尤其是上位法已废止或者修订。
(二)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
(三)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不一致的。
(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正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的。
(五)涉及加重公民、企业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的。
(六)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的。
(七)涉及其他领域改革事项需要废止和修改的相关规定。
四、清理步骤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 2021年3月25日开始至2021年6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摸底(2021 年4月9日前)
各单位各部门要确定清理工作承担机构,明确责任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对本单位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清理,并于4月9日前向县司法局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班联系表》(附件1)。
(二)清理审查(2021年5月30日前)
1.县政府各部门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对县政府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和理由(附件2),并于4月30日前报县司法局。
2.镇、场(区)、县政府各部门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对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开展清理工作。
(三)公布结果(2021年6月25日前)
1、县政府及其部门、各镇场(区)在政务网站对外公布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完成修改工作。
2、镇、场(区)及县政府各部门要汇总本单位本部门的清理结果,并将清理工作总结,以及有效、废止、失效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清理结果文件)于6月25日前报县司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清理工作是执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专人,切实做到清理工作全面、规范,确保社会效果。
(二)公开清理,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开门清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序参与清理工作,通过公布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清理工作走深走实。
(三)提升能力,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立改废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
清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请与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联系
联 系 人:徐赐俊 周理波
联系电话:7320675
电子邮箱:yangxinfazhi@163.com
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专班联系表
2.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3.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4.镇、场(区)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班联系表
单位: (盖章)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分管领导 | |||
工作人员 | |||
工作人员 |
附件2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建议继续有效 的县政府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建议废止的 县政府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建议失效的 县政府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建议修改的 县政府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备注:此表填写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县政府部门和机构经县政府同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县司法局汇总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开)
附件3
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继续有效的 规范性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废止的 规范性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失效的 规范性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修改的 规范性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备注:此表填写以县政府各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经各部门审核上会后对外公开)
附件:4
镇、场(区)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继续有效的 规范性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废止的 规范性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失效的 规范性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修改的 规范性文件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理由 |
(备注:此表填写镇、场(区)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经审核上会后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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