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2021阳新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12657 发布日期 2021-12-16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县司法局

2021阳新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司法所、局属单位:

根据目前全国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及《阳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倡导不握手、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分餐制、“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加强测温登记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及外来办事人员进入一楼服务大厅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外来办事人员进行登记。不规范佩戴口罩者一律不能进入,体温异常者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各司法所、局属单位应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3.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全系统干部职工及其亲属若发生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要到正规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县司法局、所在地村(社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情况。如发生重大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

4.公共区域科学消毒。即日起,局机关、司法所、局属单位应做好公共区域保洁消毒消杀工作,科学规范操作,做好日常消毒情况登记,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堂卫生标准,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餐具清洁消毒处理,食材生熟分开、煮熟蒸透。干部职工进餐时应保持1m距离,公共饭菜、佐料使用公共餐具取食。厨余垃圾应及时清理至指定位置,以免污染食品。

6.减少各类聚集性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应遵守县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带头做到不聚会、不聚餐、不参加宴请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7.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离开办公区前及时关闭灯、电脑、空调及其他电器,锁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确保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财物安全。

8.确保个人出行安全。一是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到黄石以外地区的,要向司法局和村(社区)报备,外出返阳后及时向司法局、村(社区)报备近期行程。二是确保公务用车出行安全,司机应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执行。三是个人用车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做好日常检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有序上下车,佩戴口罩,回家后应及时洗手。

9.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于疫情信息迟报瞒报漏报、工作推动不力、责任不落实、违反纪律规定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阳新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