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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2年水土保持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2-15105 发布日期 2022-02-25 发布机构 阳新县水利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2022年水土保持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阳新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及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与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实施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3、负责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调解水土流失防治纠纷,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4、负责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行业管理、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5、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科学研究、人才培训、技术推广与咨询服务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属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的二级预算单位,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业务股、预防监督股、工会办公室。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支情况:阳新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总收入是273.3万元,阳新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2022年度本级预算总收入273.3 万元,比2021年增加10.66万元,增加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阳新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总支出是273.3万元,本级预算总支出273.3万元,比2021年增加10.66万元,增加3.9%,其中:基本支出248.3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本级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水土保持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72.79万元:包括办公费7.40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 0.4万元、电费2万元、工会经费2.75万元、维修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0.66万元、福利费1.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8万元、劳务费5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 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情况。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安排,无增减情况。

4、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2年我单位编制政府 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固定资产总额为32.9983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机动车实有数为0辆,价值0万元,其中:小轿车0辆,其他车辆0 辆;大型专用设备 0万元;通用设备23.5886 万元,其中:电脑15台,打印机复印机6台,冰箱2台,空调7台;家具用具9.4097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关表格为空。

3、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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