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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28)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8 10:12 来源:阳新县水利局

根据《规范报送我市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公示》(黄污防指办文【2018】4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切实加强重要湖泊的污染综合防治。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Ⅲ类水质湖泊必须维持在Ⅲ类标准,Ⅳ类及以下水质应在稳定水质不下降的基础上有所改善,全面消除劣V类。

整改措施:

1.制定重点湖泊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湖泊保护规划,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湖一策,制定详细的湖泊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成立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专班,湖泊保护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针对湖泊保护当前工作的需要,每个重点湖泊成立湖泊污染防治专班,镇区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组,镇区工作组在县级工作专班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专班包括面源污染治理专班、排污口清理整顿专班、周边养殖场清理整顿专班、生活污水直排及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管理专班、生活垃圾及水面漂浮物清理整顿专班、投肥投粪投饵清理专班、湖泊内源污染综合整治专班、联合执法组、综合监督组等常设或临设机构。

3.完善县、镇、村三级湖长制。由县级湖长牵头,联系单位搭台,属地政府主抓,建立健全三级河湖长制体系。分工明确,细化职责范围,明确具体责任人。建立责任人台帐,实行动态台帐管理。村级湖长要每周巡湖一次,镇级湖长每半月巡湖一次,县级湖长每两月巡湖一次。遇突发或举报事件时,联合巡湖。

4.湖泊外围的污染防治。

(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增效。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减少用水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污染。

(2)生活污水直排管控,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居民生活污水直排管理工作,在污水管网建设与管理上,做到生活污水有序排放,全部收集进入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

(3)村庄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做好生活垃圾有序收集,集中贮存与无害化处理,做到村容整洁,结合小微水体改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门前塘、村边沟、路边港等小微水体实行管控,防止黑臭水体、生活垃圾入湖。

(4)湖泊周边精养渔池养殖尾水排放管控。加大对重点湖泊周边精养渔池投肥养殖行为管控,对其排放的尾水进行监测,撇清各自责任,防止推萎塞责。

(5)湖泊周边畜禽养殖场达标排放管控。对湖泊周边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排放超标、超范围的,一律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未能达标的,一律关停。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评不合格的,一律关停。经水利、环保。农业农场等部门联合评价为不适宜建设的畜禽养殖场,一律实行异地搬迁或关停。

5.湖泊内源污染治理

(1)加强湖泊岸线管控。禁止在湖泊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四乱”行为,加强湖泊岸线管控,在湖泊岸线范围内宜林、宜绿地带植树、种草,禁止个人开垦种地。

(2)根据各湖泊的实际情况,在湖泊入湖口及湖滨地带,建设人工湿地,种植芦苇等亲水植物。

(3)投放滤食性鱼类和底栖动物,净化水质。投放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投放河蚌、螺蛳、河虾等底栖动物,进一步消解湖泊底泥中的磷含量。

(4)种植各种有益于底泥营养消解的沉水水草和挺水植物。

(5)有条件的湖泊适时进行生态补水,稀释湖水中的富营养,进一步提升湖泊水质。

(6)做好水系连通和退垸还湖,退渔还湿。禁止围垦湖泊。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重点湖泊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已完成全县所有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湖一策,制定了湖泊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成立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专班,湖泊保护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政府高度重视湖泊保护工作,制定了泊湖泊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镇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

3、完善了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制,建立责任人台帐,实行动态台帐管理。持续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县河湖长制规定的巡湖频率开展巡湖,县级湖长一季度一次,真级湖长一月一次,村级湖长巡湖实现常态化。

4、湖泊外围的污染防治。

(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定了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增效。2022年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达47.1万亩,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有机肥替代工作、田间施肥实验工作等,加强对高害强污农药、化肥的使用管控。

(2)生活污水直排管控。2022年7月完成了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和雨污分流改造一期(截污干管)工程,提高了老城区管网覆盖率,缓解了上马蹄湖、莲花湖等老城区周边湖泊污水直排问题,加快推进了13个镇区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解决生活污染源问题。

(3)村庄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2018年我县启动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涵盖了全县全域的清洁、降尘抑尘及垃圾清理、运转和处理工作,实现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的城乡“大环卫”新格局。目前,累计配置保洁员2800名,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阳新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办法及考核标准》等相关文件,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

(4)湖泊周边精养渔池养殖尾水排放管控。将湖泊经营权划转到县平台公司经营,实行生态养殖。实施养殖尾水治理升级改造试点项目,进行了赛桥湖等湖泊周边养殖尾水降磷试点19个项目建设。加大湖泊养殖投肥、投饵、投粪打击力度,查处钟学明、刘耀映等人投肥(粪)案件12起。

(5)湖泊周边畜禽养殖场达标排放管控。全面整治禁养区、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对环评不达标的养殖场所该取缔取缔,该关停关停,共排查大小养殖场所228家,取缔关停68家,其他养殖场所通过技术指导、养殖规模整治和优化提升、加强监管等全部整治到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相适应的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保证配套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5、湖泊内源污染治理。

(1)加强湖泊岸线管控。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禁止在湖泊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四乱”行为,完成了全县所有湖泊勘界立桩工作,明确了湖泊管控范围,加强湖泊岸线管控,在湖泊岸线范围内宜林、宜绿地带植树、种草。

(2)根据各湖泊的实际情况,在湖泊入湖口及湖滨地带,建设人工湿地,种植芦苇等亲水植物。实施了《网湖水质降磷工程》、《莲花湖、石灰赛湖水污染整治工程》、《南湖-下司湖、菱角塘水环境治理项目》等治理项目,在湖泊入湖口及湖滨地带,建设人工湿地,种植芦苇等亲水植物。

(3)投放滤食性鱼类和底栖动物,净化水质。持续实施“以鱼净水”增殖放流项目,通过投放花白鲢等滤食性鱼类,净化湖泊水质,截止上半年累计投放鱼苗1195.13万尾,鱼苗总投资达3000万元。

(4)种植各种有益于底泥营养消解的沉水水草和挺水植物。实施了《网湖水质降磷工程》、《莲花湖、石灰赛湖水污染整治工程》、《南湖-下司湖、菱角塘水环境治理项目》等治理项目,种植各种有益于底泥营养消解的沉水水草和挺水植物。

(5)有条件的湖泊适时进行生态补水,稀释湖水中的富营养,进一步提升湖泊水质。开展网湖等湖泊生态补水,稀释湖水中的富营养,进一步提升湖泊水质。

(6)做好水系连通和退垸还湖,退渔还湿。禁止围垦湖泊。实施完成了网湖、朱婆湖等2个湖泊的7200余亩退垸还湖、退渔还湿工作,其他湖泊坚持“杜绝增量、消除存量”的原则,逐步实施退垸还湖,退渔还湿,达到水系连通,恢复湖泊水系生态空间。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明军平

联系电话:13872112662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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