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报送我市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公示》(黄污防指办文【2018】4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等违法行为,完成退垸还湖工作任务,围湖湖泊良好生态。
整改措施:
1.进一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实施《湖泊保护条例》,强化宣教工作,广泛宣传湖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社会的湖泊保护意识。
2.持续保持打击违法填湖、占湖、围湖的高压势态,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创新科技手段,全面强化湖泊检查巡查监管,组织开展违法填湖严打整治专项行动。
3.严格落实省湖泊保护条例关于退垸还湖的规定,扎实做好网湖等重点湖泊的退垸还湖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干部学习班和一月一法活动,对湖泊保护条进行宣讲;在世界水日和水周加强对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宣传,开展环湖绿色骑行宣传活动。
2.持续保持打击违法填湖、占湖、围湖的高压势态,严打整治了南坦湖、石灰赛湖、大泉湖、芦灌湖、失臼湖、马蹄湖、大坡湖、夹节湖、神灵湖、下马蹄湖等一批湖泊的相关问题。
3.严格落实省湖泊保护条例关于退垸还湖的规定,完成了网湖等重点湖泊的退垸还湖工作并进行了验收,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明军平
联系电话:13872112662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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