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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1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8 10:19 来源:阳新县水利局

根据《规范报送我市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公示》(黄污防指办文【2018】4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得过且过。第一轮督查指出,湖北省存在湖泊水质下降、填湖占湖未有效遏制等问题。此次“回头看”发现,整改落实仍不到位,一些地方甚至不以为然,仍在继续围湖占湖,问题严重。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湖泊水质逐步改善,湖泊岸线管控力度不断加强。

整改措施:

1.进一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实施《湖泊保护条例》,强化宣教工作,广泛宣传湖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社会的湖泊保护意识。

2.持续保持打击违法填湖、占湖、围湖的高压势态,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创新科技手段,全面强化湖泊检查巡查监管,组织开展违法填湖严打整治专项行动。

3.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理清责任,追究到位。建立湖泊保护工作台账。

4.继续执行巡湖工作制度。按照县级湖长一季度一次,真级湖长一月一次,村级湖长半月一次的频率,推进各级湖长巡湖管湖护湖常态化。

5.建立三级响应机制。采取随机巡查的方式,对发现的涉湖违法违规行为,视问题严重程度,向各级湖长分别送达提醒函、预警涵、督办函,力促各级湖长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6.建立水质监测制度。环保部门每季度对全县重点湖泊水质监测一次,并将监测结果反馈县水利和湖泊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1.进一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实施《湖泊保护条例》,强化宣教工作,广泛宣传湖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社会的湖泊保护意识。开展干部学习班和一月一法活动,对湖泊保护条进行宣讲;在世界水日和水周加强对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宣传,开展环湖绿色骑行宣传活动。

2.持续保持打击违法填湖、占湖、围湖的高压势态,严打整治了南坦湖、石灰赛湖、大泉湖、芦灌湖、失臼湖、马蹄湖、大坡湖、夹节湖、神灵湖、下马蹄湖等一批湖泊的相关问题。

3.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严重的进行立案水政执法,查处了南坦湖、大泉湖等涉湖违法事件,理清责任,追究到位,处理问责相关单位责任人15人,建立湖泊保护工作台账。

4.继续执行巡湖工作制度。按照县级湖长一季度一次,镇级湖长一月一次,村级河湖长巡河实现常态化。

5.建立三级响应机制。采取随机巡查的方式,对发现的涉湖违法违规行为,视问题严重程度,向各级湖长分别送达提醒函、预警函、督办函,几年来,共下达各种函件200余件,县镇级河湖长累计巡湖达17080余次,系统解决河湖问题,力促各级湖长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6.建立水质监测制度。环保部门制定了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季度对湖泊水质监测一次,形成监测报告,反馈县水利和湖泊局。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明军平

联系电话:13872112662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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