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6〕53号)及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水利规〔2020〕4号)文件精神,对在册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针对暂缓发放人员核实以后可以补发,同时坚持一人一卡原则,严禁代领、财政供养人员领取、死亡满一年后继续领取等现象,现将我县2023年原迁补贴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发放2023年14125人,补发2022年68人,补发2021年44人,补发2020年37人,补发2019年1人,共计8565000元整。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县水利和湖泊局移民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2日。
监督电话:0714-7393915
附件:2023原迁直补发放名单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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